“小额快救”是民生急难的及时回应
(来源:团结报)
转自:团结报
□ 刘少华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对因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实施“小额快救”,并规定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天。同时,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一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临时救助制度在时效性与可及性上迈出关键一步,也为那些骤然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铺设了一条更快捷的应急通道。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制度为主体,审核发放往往需要一定周期。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少家庭的困境并非渐进形成,而是“急难型”事件突然袭来。这类冲击往往来得迅猛、救助迫在眉睫,若仍按照常规程序层层审核、反复核对,很可能错过帮扶的最佳“窗口期”。如今,“小额快救”以制度形式确立并在全国推行,“3天办结”和“免核对”的要求,直接指向以往救助流程中材料繁复、耗时较长的痛点。这不仅是行政程序的简化,更是对“救急难”本质的回归。
“小额”的设定同样体现现实考量。政策明确最高额度不超过当地一个月低保标准,这一设计具有多重含义。一方面,临时救助本身定位是“应急”“过渡”,小额有助于防止可能产生的福利依赖;另一方面,“小额”也与“快审快批”形成制度配套,在提升效率的同时控制风险,兼顾公平与安全。
也应看到,“小额快救”只是临时救助制度中的一环。其“小额”“临时”的属性,决定了它无法替代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主体保障制度的根本作用。因此,要真正织密民生安全网,仍需在主体保障制度的深化改革上下更大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