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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郑州分行被罚210万元:虚增存贷款规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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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河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因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个人贷款贷前对资料审核不严、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210万元。同时,刘伟(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负责人)因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杨华(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支行负责人)因虚增存贷款规模,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郭辉(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业务九部负责人)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虚增存贷款规模,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乔娜(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普惠金融部负责人)因个人贷款贷前对资料审核不严,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豫金罚决字〔2026〕4号

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个人贷款贷前对资料审核不严;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罚款210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2

刘伟(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负责人)

豫金罚决字〔2026〕5号

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3

杨华(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支行负责人)

豫金罚决字〔2026〕6号

虚增存贷款规模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4

郭辉(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业务九部负责人)

豫金罚决字〔2026〕7号

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虚增存贷款规模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5

乔娜(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普惠金融部负责人)

豫金罚决字〔2026〕8号

个人贷款贷前对资料审核不严

警告

河南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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