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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罚款!西安两区教育局通报4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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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高陵区

通报4起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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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效,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大力营造碑林教育良好生态,现将近期碑林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陈某,身份证号:610423**********15,以“知行永成教育”名称租用碑林区龙华佳园商铺2楼,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2.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刘某某,身份证号:610424**********13,以个人名义租用碑林区边家村十字西南角中科佳园4楼西,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3.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李某某,身份证号:150403**********30,以个人名义租用碑林区千业华园15楼,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碑林区教育局立即叫停上述违规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退还相关费用,妥善处理后续问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个人做出行政处罚。

1月16日西安市高陵区一市民反映,高陵区上林三路中粮天悦小区4号楼2单元1701室,每周六周天违规补学科类课程,市民认为不合理。2026年1月17日(周六)上午,高陵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前往核查,现场发现郭某某为4名初中学生进行英语培训。工作人员固定证据后,立即叫停,并解散学生,在后续调查取证过程中,郭某某,身份证:610XXXXXXXXXXX0014承认以个人名义私自为14名初中学生培训英语的事实。

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责令郭某某立即停止擅自有偿为14名初中生开展英语学科培训的违法行为,退还所收全部费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高陵教育公众号、西安碑林区教育局公众号、起点新闻

编辑:张馨尹

审核:王晶 孙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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