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太仓分行被罚35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
金融一线
1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苏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同时,高晓静(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副行长)因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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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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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
苏州金罚决字〔2025〕32号 |
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 |
罚款35万元 |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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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晓静(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副行长) |
苏州金罚决字〔2025〕33号 |
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