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不是亲生的,男子向前妻索赔
新快报
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司法部联合发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则男子发现13个月大的女儿非亲生,要求离婚并返还养育费的案例。
2022年5月王某甲(男)与李某(女)登记结婚。2023年12月两人生育一女王某乙,此后李某到外省打工,王某甲独自抚养女儿。
2025年1月王某甲怀疑王某乙非亲生子女,通过亲子鉴定确认该事实。
2025年3月王某甲提出离婚,双方就王某乙抚养权归属及养育费用等事宜争执不下产生纠纷。该纠纷信息被辖区网格员排查发现,经当事人同意,由重庆市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针对双方争议的法律问题,调解员精准释法:一是王某甲非王某乙亲生父亲,没有抚养义务,李某作为亲生母亲应当履行监护和抚养责任;二是王某甲此前养育王某乙支出的相关费用可依法主张返还。
针对李某担忧的经济压力,妇联干部告知其可申请异地帮扶,为其解决后顾之忧。
经多轮线上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向:一是王某乙随母亲李某生活,王某甲亦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二是李某需向王某甲赔礼道歉,王某甲念及夫妻之情,不再要求李某返还此前养育王某乙支出的相关费用。
编辑:赵静明 校对:冯卓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