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夫妻俩虚假报名758次,获刑!
海西晨报
在公务员考试中,为了减少竞争,竟有人盗用他人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造成自己想要报考的岗位看上去报名人数很多,以此吓退部分竞争对手。
今年2月,某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期间,一名考生在填报信息时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遭他人盗用,此事随后牵出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男子李某为了考公到培训机构培训,该培训机构的老师周某联系李某在公务员考试报名中实施“注水”(即虚假报名围岗),承诺承担费用并支付报酬。随后,李某向陈某购买考生实名账号信息,与妻子吴某某(已决定不起诉)开展虚假报名,两人累计报名758次,非法获利25625元。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12月10日,法院公布一审刑事判决书,陈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两人的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并分别处以罚金。
公考报名中“注水”刷人数围岗
夫妻俩虚假报名758次非法获利2万多元
经审理查明:2023年3月,被告人陈某在某淘宝店,从事游戏推广、平台软件注册新用户(即拉新)的业务。同年,被告人李某为考公到某培训机构培训,认识了该培训机构的老师周某(另案处理)。2024年2月18日,某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启动后,周某联系李某实施“注水”(即虚假报名围岗),承诺承担费用并支付报酬,李某表示同意。同月20日,李某在淘宝平台联系到陈某,提出某平台注册拉新,陈某以5元一条的价格出售给李某已进行实名身份认证的某APP账号信息25条,李某转账125元给陈某。
经查,李某虚假报名330人次,缴纳报名费34150元;吴某某虚假报名428次,缴纳报名费49950元。其间,周某向李某支付费用及好处费132700元,扣除报名费、购买账号费用后,李某和吴某某二人非法获利共计25625元。
考生身份信息被盗用举报案发
两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缓刑
2025年2月22日,本案因考生向该省人事考试院举报反映其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导致其本人无法正常报名而案发;2025年3月3日,被告人李某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后到案;同月13日,被告人陈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根据被告人陈某、李某的犯罪事实及其悔罪表现,并结合调查评估意见,陈某、李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宣告缓刑。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对扣押在案的陈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8189元、李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5625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编辑:胡婧 ※ 校对:张铭革
※ 审核:陈文强 陈祥旺
※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