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十四五”丨贵州:多措并举织密妇女权益保障网,支持农村妇女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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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扮演着多重关键角色。
12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贵州省在支持和保障妇女相关权益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
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根据《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引导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采用仲裁解决纠纷,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性别平等的规定,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性别、婚姻状况而改变。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监测识别和帮扶,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妇女纳入动态监测。截至2025年11月底,通过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已有70%以上的监测对象稳定消除风险,其中妇女达75%。
支持女性参与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出台推进“两清两改两治理”及卫生家庭建设行动的指导意见,建立与省妇联等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支持妇女参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制定《贵州省加强乡村治理五年行动方案》,鼓励农村妇女积极开展乡村精神文明实践活动,逐渐改变乡村滥办酒席、低俗闹婚、薄养厚葬、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引导妇女开展“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活动。
在支持农村妇女发展方面:
支持农村妇女就业。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车间(基地)、以工代赈、推荐务工等渠道,开展就业帮扶。截至11月底,贵州省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规模371万人,其中妇女142万人,占比38%。
支持妇女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茶叶、肉牛、辣椒、中药材、食用菌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涌现出如贵三红食品公司胡广芬、贵州瓮安鑫产园茶业公司黄红缨等一批女性产业带头人和乡村工匠。
支持乡村女性人才培育。2021年以来,通过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实用人才培训项目共计培训学员4740人,其中妇女1586人,占比33.5%。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共培育学员3456人,其中妇女学员947人,占比27%。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123178人,女性55590人,占比45%。
记者:范 洋
一审:范 洋
二审:汤馥铭
三审:谢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