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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惠民政策!贵阳公积金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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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切实惠及广大缴存职工,进一步支持其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推贵阳贵安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明确,多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将延长至20261231,同时对部分提取政策作出调整安排。

此次政策延续是在保持原有阶段性支持措施基础上,进一步稳定政策预期,旨在通过营造持续、稳定的政策环境,为缴存人购房提供支持保障,更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在贷款额度方面,普通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最高可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更是提高至120万元;缴存人家庭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非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20万元,多子女家庭则为144万元;省、市人才卡持有者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 套数认定标准方面,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1次贷款记录且已结清的,执行第二套公积金贷款政策。此外,4类特殊情形可不计贷款次数,包括贷款所购住房被征收、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等情况。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原则上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 缴存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取消两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首套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第二套。

  • 提取方面,缴存人可以继续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及代际互助。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申请时需满足购房人为贵阳市公积金缴存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网签、无未结清的本市公积金贷款等条件,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金额,且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 代际互助的申请对象为,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的父母、子女。购房人配偶为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为共同购房人,购房人配偶的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其购房首付款。

  • 缴存人家庭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另外,贵阳公积金继续实施人才支持政策。持有有效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可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5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其根据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50%

以上惠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61231日。但该中心特别提醒提取公积金支付二手自住住房购房首付款及代际互助阶段性支持政策截止时间为20251231,因年终决算,业务系统将临时关闭,有意办理二手房购房首付款及其代际互助提取业务的缴存人需在20251230下午1700前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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