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商行荣昌支行被罚70万元: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金融一线
12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永川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因 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被 罚款70万元 。同时,张波(时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双河分理处信贷客户经理)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赵晨(时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副行长)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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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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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 |
永川金管罚决字〔2025〕3号 |
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
罚款70万元 |
永川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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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波(时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双河分理处信贷客户经理) |
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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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赵晨(时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副行长) |
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
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