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6-30万!紧缺人才快来!
苏州日报
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启动申报啦!
有什么具体要求
流程如何
请耐心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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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苏人保开〔2025〕8号),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进行申报。
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启动申报
申报范围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市重点产业链规模以上企业;
2.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承担省重大、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
5.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单位。各地每年重点推荐数量一般不超过10 家。
*各单位申报人数最多不超过 20人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苏州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要求。
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4年9月30以后出生)、45周岁(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申报受理
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18日
申报方式
单位及个人登录“苏州人才总入口”(rcsz.hrss.suzhou.com.cn)→项目申报→“紧缺 ”申报端,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申报平台用户体系已对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升级为统一的政务服务认证体系,首次申报的,须先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单位注册再填报信息。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单位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
(3)我市重点产业链规模以上企业(申报范围一)需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4)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申报范围二)需提供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是股东而非企业法人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三)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
(6)承担省重大、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申报范围四),由市发改委出具清单;
(7)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单位(申报范围五需提供各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详见附件 2))。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如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未明确所学专业,还需提供所学专业佐证材料,如课程设置及其翻译件等);
(3)与申报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单位的参保证明(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
(5)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入职满一年:2024.11-2025.10;入职不满一年:2025年10月往前至入职当月),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份→选择工资薪金这一类别,提供每月详细截图,并统一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张PDF文档),申请人在申报单位年收入根据其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计算,原则上需工作满一年,未满一年的按其所提供的工资薪金实际所得总额计算。
(6)重点产业项目人才须提供在企业从事该项目的相关岗位证明;
(7)《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核时提供,企业及当地主管部门盖章后有效);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已授权专利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等。
申报材料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工商注册名称、系统注册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请提供单位登记通知书(注明原单位名称,变更后单位名称)。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原件上传。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遴选机制
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采取积分认定制,根据人才的学历层次、紧缺指数、薪酬水平等维度对人才进行评价,每年择优进行资助。
1.个人素质,占20%权重。申请人为本科学历学位的积50分,硕士学历学位的积70分,博士学历学位的积90分。
2.紧缺指数,占30%权重。申请人所学专业须列入《苏州市2025 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按照紧缺指数级数赋分,3级以下积50 分、4级积70分、5级积90分。
3.薪酬水平,占50%权重。申请人在单位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达到20万元至100万元,可积60分至100分,薪酬越高积分越高。
此外,拥有中级职称者加1分,副高职称者1.5分,正高级职称者加2分;拥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者加1分,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者1.5分,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者及以上加2分;拥有职务发明专利的,国内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每项加1分,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并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每项加1.5分,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并获得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每项加2分;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者加1分。所有加分项每人累计不超过5分。
认定程序
网上初审
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2月29日。各地人社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单位及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单位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信用及违法情况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档。其中,电商人才专项由市商务局负责认定;苏州市企业高端人才推荐引进的团队成员(最多不超过3个)参与上述打分系统进行评估,达到各档次分数线的,按相应档次享受相应的补贴,未达到最低档分数线的视同满足最低档次要求。企业高端人才名单由市工信局核定提供,其中企业高端人才推荐的团队成员除应满足政策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须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新引进的(引进时间应与企业高端人才引进时间在同一阶段<在高端人才引进前后6个月内来苏即可>);
②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③出具团队成员认证说明(企业盖章、高端人才签字)
网上复审
2025年11月24日~2026年1月21日。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及申请人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网上复审,并形成复审通过的单位及人员名单。复审通过人员不足认定名额的,按序递补。复审未通过的申报单位及申请人,不再退回修改信息。
现场抽查
2026年1月21日~2026年2月9日,由申报单位经办人携带通过复审人员的《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及所有材料复印件整理汇编成册至所在县级市(区)人社部门。市级以及各县级市(区)人社部门以线上抽查的方式对通过现场审验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抽查。抽查无误后,根据积分排名情况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认定发文
建议资助名单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认定名单;公示有异议,由市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系统首页信息。
其他事项
1.已获满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资助者、2015年及以前入选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如人才离职即停止在原单位发放第二笔补贴,但可在新单位重新申报该项资助,符合要求者可按政策标准,拨付剩余补贴。
2.申请人存在刑事犯罪记录,原则上取消政策享受资格。当年度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原则上取消当年度及下一年度政策享受资格。申请人及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申请人在申报、申领期间相关资质发生重大变化的,需要及时报备,若有虚假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单位、人才申领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办法每年度组织实施,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认定发文等程序后兑现政策。经认定的人才可分层次获得30万元、15万元、10万元、6万元不等的薪酬补贴,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资金直接拨付至入选者。
4.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在全市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自评定之日起3年内有效。工作单位(缴存单位)应与有关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单位一致。
联系方式
1.各县级市(区)人社部门
2.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2- 65811070、69820110;
3.苏州市商务局:
0512-69885991
1.单位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模版
2.各县级市(区)优秀单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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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
1. 个人如何进行线上申报?单位如何预审核提交?
答:单位及个人登录“苏州人才总入口”(rcsz.hrss.suzhou.com.cn)→人才项目一网通报→紧缺申报端,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今年申报采用“个人填报信息、单位统一提交”的模式。平台用户体系对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升级为统一的政务服务认证体系,首次申报的,须先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单位注册。个人信息填报之前须先关联单位,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由单位进行提交审核。
2. 单位信息填报有误、账号无法登陆怎么办?
答:企业遇到信息填报有误,可点击右下角用户中心,即可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修改保存。如遇无法登陆情况的,可联系热线电话65224600。
3. 申请人如何掌握自评分?
答:个人可登录“苏州人才总入口” (rcsz.hrss.suzhou.com.cn),进入人才计划一网申报→专项计划→紧缺→我要申报→自评系统进行自评分。
2025
关于申报范围
4.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企业法人或者持股股东是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A类)、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B类)、江苏省双创计划(双创人才、双创团队领军人才)、姑苏领军人才(创业类)入选者是企业法人或者持股股东。如果是股东(直接持股),还需要额外提供验资报告(股东证明),验资报告需盖单位公章。
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有效期内(到期日在2025年11月24日以后即可)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
(2)企业如果进行过工商变更的,证书上是旧的企业名称,需要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6.规模以上企业如何界定?
关于规模以上企业的界定,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额达到2000万人民币,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人民币,该指标企业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并包含利润表,利润表中如果不显示主营业务收入,只显示营业收入,则看营业收入有没有达到要求。制造业企业2024年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如果企业是2024年下半年成立的,指标未达到,不可以申报。
7.什么样的企业属于承担省重大、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
该企业由市发改委出具清单。
2025
关于申报对象
8. 申请人的学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网页上填写的最高学历学位需要和上传的学历学位证书保持一致。
(2)申请人在国内取得的学历须具备学历、学位双证,且教育形式是全日制,学历和学位证书需要同时上传。
(3)申请人在港澳台及国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可作为学历证明使用。如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未明确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在系统中无法精准匹配,还需补充提供所学专业佐证材料(课程设置介绍或成绩单及其翻译件),与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1个PDF上传;同时,系统内“海外学习经历”应选填“有”,并同时在“海外学历证明”处再次上传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 专业紧缺指数怎么填?
申报企业在选定企业所属行业的情况下,申请人根据申报学历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选择一级学科和专业,系统根据《苏州市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跳转)自动匹配紧缺指数。
10. 申请人年龄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11. 申请人入职未满一年的是否可以申报?薪酬打分是否会有影响?
可以申报。申请人在单位年收入根据其已实际发生的年工资薪金总额直接计算,建议工作满一年后来申报,这样参评的年薪更具竞争性。
12. 申请人在申报单位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完税证明,需提供2024年完整年的纳税记录还是从申报当月往前推12个月的纳税记录?
需拉取税款所属期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的个税完税证明,需注意,“税款所属期”不是“申报日期”。(入职满一年:2024年11月-2025年10月;入职不满一年:2025年10月往前至入职当月)
13. 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app上哪些所得项目(税种)可以纳入薪酬计算?
工资薪金总额仅限申请人在申报单位“工资薪金”收入中的工资薪金和年终奖收入,“工资薪金”收入中个人股权激励收入不算,其他收入如股权、分红、偶然所得等均不计入本次统计。
14. 申报是否需要提供银行流水及工资单?
不需要。今年申报,申请人在单位年收入根据其已实际发生的年工资薪金总额直接计算,具体只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份→选择工资薪金这一类别,提供每月详细截图,并统一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张PDF文档上传即可)。
15. 申请人社保缴纳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缴纳单位:
(1)申报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的名称一致。
(2)申报人的社保由第三方机构代缴,允许申报,但是需提供委托第三方代缴的协议。
(3)缴纳地:需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缴纳。缴纳时限:在苏州申报通知发出前(2025年11月24日)已按规定在苏州范围内缴纳社保。
16. 提交后发现信息填写错误如何修改?
联系单位所在各县级市、区初审部门进行退回修改。复审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不再退回修改信息。
17. 企业的公示文件需要注意什么?
(1)公示材料按照通知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公示名单请尽量将本年度计划申报人员名单列完整,一旦初审通过,公示名单将不能再更改;可以多推荐(公示人数可以超过20),少申报;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在公示文件内,不在公示文件内的不能申报。
(2)公示文件的公示期需要在申报期间内,公示期需要满3个工作日。
(3)公示文件落款时间不得晚于公示期。
(4)公示文件抬头处单位名称需要和系统中申报单位名称、落款公章名称一致。
(5)公示文件需要盖企业公章,不要盖人事章。
18. 申报企业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名称、系统注册名称、高企证书等材料上的名称必须一致吗?
申报材料的企业名称须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名称、系统注册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材料一致,若不一致,请提供企业登记通知书(注明原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名称)。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原件上传。
19. 学历学位证书丢了怎么办?
可以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0. 工资薪金证明材料有哪些?
具体包含2类:
(1)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入职满一年:2024年11月-2025年10月;入职不满一年:2025年10月往前至入职当月);
(2)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份→选择工资薪金这一类别,提供每月详细截图,单月截图如下图,并统一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张PDF文档),外籍人员若无法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的,可自行到当地税务局大厅注册后登陆。
注意:工资薪金总额仅限申请人在申报企业“工资薪金”收入,其他收入如股权、分红、偶然所得等均不计入本次统计;申请人计税年终奖金(如有)可计入本次统计。类别选择参考下图:
21. 个人完税证明怎么打印?
个税单打印方式:持申请人证件在地税自助办税机上打印,或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特色应用】使用【纳税记录开具】功能。
22. 发明专利证书还未下来能否用公示证明等替代?
不可以。要求扫描上传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其中境外证书,需同步提供翻译件。
23. 有发明专利证书就能加分吗?
不一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专利证书上申请人需要排名第一。
(2)一定要提供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授权公告,正在申请、公示中的不算。
(3)申报人不是在申报单位获得的专利,提供在专利获得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且专利申请日期需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
(4)在学校学习期间获得的专利证书不算。
(5)电子专利证书没有盖章的,需要企业申请纸质证书后扫描上传。
(6)需为职务发明,即证书上的专利权人为企业。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类不算。
备注:国外的专利同步提供翻译件
24. 职称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可以提供职称评审表及相应的认定文件。如只提供职称评审表则不予认可。
25.电商人才专项计划如何申请?
由市商务局负责认定,可咨询电话:0512-69885991。
26. 什么是苏州市企业高端人才推荐引进的团队成员?
企业高端人才名单由市工信局核定提供,其中企业高端人才推荐的团队成员除应满足政策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新引进的(引进时间应与企业高端人才引进时间在同一阶段<在高端人才引进前后6个月内来苏即可>);
(2)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出具团队成员认证说明(企业盖章、高端人才签字)。苏州市企业高端人才推荐引进的团队成员(最多不超过3个)参与紧缺打分系统进行评估,达到各档次分数线的,按相应档次享受相应的补贴,未达到最低档分数线的视同满足最低档次要求。
苏州市工信局:0512-68615536
编辑: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