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毯也能治百病?又一批“坑老”典型案例公布!
东北新闻网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普通电热毯能治帕金森
羊奶粉对“糖尿病”有效
“免费体验”的医疗器械早已过期
......
近日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最新一批
老年人药品、保健品
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医疗器械经营部
给老年消费者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福州市罗源县某医疗器械经营部在其经营场所内放置一台“LED—IIIB治疗仪”供消费者免费体验使用,该仪器生产日期为2018年8月,明确标注使用期限为6年。当事人于2019年购入此台治疗仪,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已过期。
福州市罗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LED—IIIB治疗仪”,并处20000元罚款。
药店通过“移花接木”式标签
误导老年消费者
福州市鼓楼区某药店经营在经营场所销售的“福本源长寿脐贴”和“圣医仁德润唇膏”其标签内容与备案不一致,涉案“长寿脐贴”实际为穴位压力刺激贴,“润唇膏”实为造口皮肤保护剂,产品外包装标注的“长寿脐贴”“润唇膏”均非合法注册商标,属于误导性标签。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销售的“手臂式电子血压计”外包装与机身标注信息矛盾,未按规定清晰标明关键期限信息。上述医疗器械专门面向老年人群体销售。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0000元罚款。
口腔门诊为扩大知名度
虚假宣传“十五年传承”
福州市闽侯县某口腔门诊有限责任公司为宣传品牌,扩大知名度,在其经营场所门口两侧墙面及LED滚动显示屏上发布“种植牙5S五星维护中心”“十五年传承”“闽侯县老年大学老师、学员口腔定点单位”等宣传内容,但却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相关依据。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老年人选择种植牙服务有实质性的影响,构成虚假广告。
福州市闽侯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3696元罚款。
贸易公司为吸引老年人购买
宣称羊奶粉能治病
福州市台江区某贸易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以电视滚动播放的方式,发布了含有“骨质疏松症”“乙型肝炎肝硬化”“心血管病患者”“糖尿病”等用语的广告图片宣传在售的羊奶粉,吸引消费者购买羊奶粉。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无法保证实现广告内容,误导老年消费群体,构成虚假广告。
该广告由当事人委托福清市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发布虚假广告费用计1200元。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2160元罚款。
养生保健馆
宣称电热毯能治疾病
福州市马尾区某养生保健馆在其经营场所内悬挂广告框,广告中介绍经营的电热毯含有“腰疼、腿疼、胳膊疼、颈椎病、肩周炎、静脉曲张、腿部浮肿、腰肌劳损、腰间盘突出、腰间盘膨出、滑膜炎、半月板损伤、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风湿、类风湿、全身结节痛风、湿疹、白癜风、皮癣、痛经、妇科炎症、痔疮、漏尿、尿频尿急、前列腺炎、阴囊潮湿、脑中风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二年以上、神经衰弱、失眠多梦、头痛、抑郁症、焦虑症、帕金森症”等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当事人经营的电热毯为普通商品,既非医疗用品也非医疗器械,不具备广告中宣称的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且现场未公示任何价格收费信息。该广告由当事人委托福州市马尾区某广告公司制作,广告制作费用为72元,案发时当事人尚未销售商品,故无违法所得。
福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以及《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消费提醒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
应注意核实产品宣传真伪
认准“蓝帽子”标识及批准文号
切勿轻信“健康讲座”“特效神药”
必要时可登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
购买、食用保健食品要注意这四点
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的大型商场、超市、连锁药店或资质齐全的线上官方旗舰店。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电话推销、个人兜售等方式要保持警惕。
购买时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或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凭证上应注明购买商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和价格。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与经营者沟通协商,提出合理诉求;若协商未果,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向消协组织投诉,或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如遇涉嫌诈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健康源于均衡的膳食、规律的作息、适量的运动和愉悦的心情。保健食品仅是健康管理中的一环,请勿将其神化,更不应将其作为健康的唯一寄托。
让我们共同树立科学的健康消费观,擦亮双眼,理性判断,做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守护好自己的健康与钱袋子。
最后再次提醒各位老年人
保健食品仅具调节机体功能
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张文章
责任编辑:张雁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