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年起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海南特区报
本报讯 11月14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十三场)——《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专场在海口举行。据介绍,海南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实行省级统筹,职工居民全员覆盖、同步启动,为失能人员撑起“保障伞”。记者 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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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是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医疗护理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长护险也称为“第六险”。该制度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理念,坚持“单独险种、独立运行,省级统筹、统一管理”原则,构建起多元筹资、待遇标准、需求评估、护理服务、智能监管、经办管理六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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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方面
第一类是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为0.3%,由单位和个人各分担0.15%,缴费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需要说明的是,单位缴0.15%的同时,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从6%降为5.85%,降了0.15%,实际上单位不需要额外增加缴费,据此测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平均缴费每月约12元、企业职工约9元。
第二类是退休人员。单位不缴费,个人缴费费率为0.15%,每人每月平均缴费约5元。长护险保障的失能人员,老年人占到八成以上,是最大的受益群体。按照社会保险权责对等的原则,退休人员需缴费才能享受待遇。考虑到退休人员养老金通常低于在职时的收入,因此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将费率定为0.15%,缴费基数是个人养老金,缴费实际金额是低于在职时的,但是享受的待遇是一样的。
第三类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0.3%,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了减轻个人缴费压力,也相应地降低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0.15%(从5%调整为4.85%),降低后,灵活就业人员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长期护理保险费,与原来只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相比,个人每月实际只需多出2元。
第四类是城乡居民。在建制初期缴费费率为0.15%,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政与个人同比例分担,2026年个人每年需缴纳26元。考虑到为了方便群众和城乡居民医保成熟的缴费机制,这26元与城乡居民医保同步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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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方面
制度重点保障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职工报销比例约70%,居民约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制度建立居家、社区、机构三种护理模式,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为激励连续参保,居民连续参保10年以上,每多1年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可提高5个百分点。
多元筹资筑牢基金安全 财政强力支持
据悉,2026年参保居民个人缴费26元,各级财政补助26元。财政还将对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参照医疗救助制度给予分类资助,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同时,长护险基金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开展独立核算和预算管理,构建财政监管闭环体系。
养老服务网络全面支撑
据介绍,民政部门已做好充分准备。目前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35家,床位1186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6.8%,96.2%的养老机构提供医养结合服务。近五年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增长53.8%,约50%机构获评星级。通过“建枢纽带站点进家庭”模式,已新建7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22个居家养老服务站,2026年将持续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民政厅还建立养老机构白名单制度,出台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规范,为长护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大规模开展培训
人社部门将长期照护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计划,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已累计培训相关人才1100人次。通过支持技工院校开设护理专业、深化产教融合“订单式”培养、鼓励企业自主培养、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等措施,加快构建专业化、规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税务征缴准备就绪
多渠道便利缴费
此外,税务部门已完成参保人员数据清洗比对、征缴信息系统建设改造和缴费渠道建设。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和社保费客户端按月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海易办等渠道,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或按季缴纳,城乡居民按年度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