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股份修订公司章程 最新股本定格10.11亿股 明确多项治理规则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于2025年11月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系统梳理了公司自2009年上市以来的股本演变历程,明确了最新总股本为10.11亿股,并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利润分配等核心制度进行全面规范。此次章程修订涵盖公司组织架构、股份发行与回购、董事会运作、财务会计等关键领域,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奠定制度基础。
股本演变:历经16次调整 从4亿股增至10.11亿股
作为深交所上市企业(股票代码:002276),万马股份的股本规模历经多轮扩容与优化。根据章程披露,公司2009年上市时总股本为4亿股,通过资本公积转增、非公开发行、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不断调整,截至2025年11月已形成10.11亿股的股本规模。其中2012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新增1.52亿股,2017年非公开发行新增9634万股,2023-2024年间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达标及回购股份注销累计减少2.12亿股。
| 时间节点 | 变更事项 | 总股本(万股) |
|---|---|---|
| 2009年6月 | 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 | 40,000 |
| 2010年 | 资本公积转增(10转10) | 80,000 |
| 2011年 | 非公开发行3160万股 | 83,160 |
| 2012年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92,893.75 |
| 2013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93,870.55 |
| 2017年 | 非公开发行9634.36万股 | 103,548.91 |
| 2024年 | 注销回购股份及限制性股票 | 101,428.98 |
| 2025年 | 股权激励计划未达标回购注销 | 101,107.54 |
治理架构:九人董事会设专职委员会 强化独立董事作用
新章程明确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比1/3)、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其中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承担原监事会的财务监督职能,负责审核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关键事项。
在决策机制上,章程细化了股东会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的适用范围,规定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且关联交易事项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针对股权激励计划,章程明确了业绩考核未达标时的股份回购注销程序,2024年公司即因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321.44万股限制性股票。
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15% 实施差异化分红政策
为保护投资者回报,章程确立了"现金分红优先"的利润分配原则,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无重大投资计划的情况下,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5%,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5%。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实施差异化分红政策: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80%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40%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20%
章程特别强调,当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70%且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时,可暂不实施现金分红,确保利润分配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股东权益: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 规范股份转让行为
在股东权利保护方面,章程明确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针对关联交易,规定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并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
股份转让方面,章程延续了董监高持股变动限制,规定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对于短线交易行为,明确将股东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份纳入监管范围,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
此次章程修订是万马股份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股本结构、优化决策机制、强化投资者保护等制度设计,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表示将严格依照章程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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