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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温峥嵘被“AI温峥嵘”拉黑!“AI盗播”谁来管?丨说·法

滚动播报 2025.11.06 14:56

(来源:法制日报)

转自:法制日报

“你是温峥嵘,那我是谁?”

近日,

演员温峥嵘刷到AI假冒自己直播,

被对方拉黑一事,

引发关注。

此前,

有网友举报称,

演员温峥嵘同时“现身”多个不同直播间,

且还穿着不一样的服装,

用同一套话术,

推广不一样的产品,

俨然一支“赛博温峥嵘”大军。

这类广告并没有任何标注,

很难分辨出是盗播直播切片,

还是AI合成。

温峥嵘曾发视频打假,

明确表示自己只有一个账号直播,

支持粉丝进行举报。

那么,

商家通过录播抠图、AI合成等方式

伪造温峥嵘的直播内容带货,

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哪些权利?

平台需承担怎样的审核义务与连带责任?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苟博程律师的专业解读!

商家未经温峥嵘授权,通过录播抠图、AI合成等技术伪造其直播形象,直接侵犯其肖像权;若使用其姓名或艺名进行宣传,还可能构成姓名权侵权;若伪造的直播内容包含虚假宣传或低质商品,则可能损害温峥嵘的公众形象,构成名誉权侵权,例如,若商品质量引发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可能误将责任归咎于明星本人。此外,通过AI合成虚假直播内容诱导消费,还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的规定,若商品与宣传不符,商家需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消费者若因此类虚假直播视频误导而购买到劣质商品,可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主张三倍赔偿。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要求,所有AI生成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都要“亮明身份”,即添加标识以明确其来源和真实性。但在实践过程中,平台审核疏漏、商家刻意规避标识等问题,使得新规落地效果大打折扣。从平台的责任与义务来讲,一是要加强事前审核,利用AI检测技术(如数字水印、行为分析等)识别伪造内容,避免误导消费者。二是落实事后处置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收到侵权举报后,平台应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同时,将多次侵权商家纳入黑名单,限制其账号功能。若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导致消费者受损,可能与商家共同担责。

AI伪造明星直播带货行为,本质是技术滥用与商业逐利的结合,需通过法律严惩、技术防控、平台担责三管齐下治理。消费者可优先选择标注“真人出镜”或“官方认证”的直播间,降低受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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