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独生子女证的!11月1日起,每人能领5000元,享20天带薪假!
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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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多1个假期
最长可休20天
近些年来,福建、广州、重庆、四川等诸多地区纷纷行动起来,相继出台并实施了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依据这些制度,独生子女在其父母患病住院期间,每年能够获得累计10天至20天不等的带薪护理假,以便安心陪护父母。
详细信息可查看下表:
提醒:子女护理假各地方案有差别!
对于子女护理假的具体方案,大家可通过各地政务平台咨询。
比如,湖北省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提出,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只要是失能或者患病住院,凭医疗机构证明,子女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子女护理假书面申请;护理时间的申请主体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不包括配偶。
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护理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按规定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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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明确独生子女家庭补贴标准
最高可领5000元!
其实各地都有独生子女补贴,在这里简单给大家罗列一下,具体的大家可以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一、四川
9月25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
从2025年1月1日起,将我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25元;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7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90元。
二、上海
1.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 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计划生育奖励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 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 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3.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一次性补助金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凭其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4. 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金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北京
1.申请条件
2016年1月1日以前,具有北京户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
2.补贴标准
3.如何申请?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注:具体情况到户籍地的街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咨询。
四、深圳
深圳市卫健委、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1.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民,可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具有本市户籍;
- 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 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
2.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奖励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者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含在原户籍地领取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计发。
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户籍于2009年1月1日后迁入本市,且从未领取过奖励金的,自迁入当月起计发。
2009年1月1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自达到规定年龄的当月起计发;达到规定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计发。
在原户籍地按月领取奖励金的,自户籍迁入后原户籍地停发奖励金的当月起计发。
3.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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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要想申领独生子女补助,需要具备1个条件:持有《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明等相关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也比较简单。只要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公民,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在子女年满16周岁之前,可以在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证》。
也就是说,从国家全面实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
那可能有的小伙伴会问,《独生子女证》丢失能否补办呢?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各地规定也有所不同,建议大家咨询当地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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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独生子女补贴?
只要符合条件的家庭,都可以申领独生子女补贴,一般而言是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审核并申报。
小编这里以广州市独生子女补贴申领流程为例,给大家讲讲独生子女补贴线上申领流程:
1.穗好办APP预申报路径
穗好办APP首页—特色服务—民生一站式服务—卫健服务—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穗好办APP首页—搜索关键词“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2.粤省事小程序预申报路径
点击“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进入服务;
开始办理:点击“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阅读办事指南,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承诺书》”,点击“开始办理”;
填写申请信息:填写申请人、配偶以及独生子女信息,点击“下一步”;
上传证明材料:上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结婚证,点击“下一步”;
提交申请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成功提交申请。
前往办事窗口:线上申请提交成功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办事窗口进行业务受理,可在“事项详情”中查看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来源:中国会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