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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笔融资发生违约,这家信托大股东被处罚!并失去对信托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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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泛海控股收到北京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罚单显示,2022年至2023年,泛海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8笔融资合同发生违约。

在债务危机持续发酵的同时,泛海控股还失去了对重要金融牌照——民生信托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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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被监管处罚

10月28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股票代码:000046.SZ,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公告披露:因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违约事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2022年至2023年,泛海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泛海广场有限公司共有8笔融资合同发生违约。其中,2022年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金额为59.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15%,2023年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金额为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0.83%。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对此,处罚决定书指出,栾先舟时任泛海控股董事长,刘国升时任泛海控股财务总监并于2022年7月至2024年3月任泛海控股总裁,方舟于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任泛海控股总裁,陆洋时任泛海控股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未勤勉尽责。

据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泛海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对栾先舟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的罚款;对刘国升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的罚款;对方舟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陆洋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泛海控股的债务危机远比想象中严重。

根据公司披露的最新数据,截至2025年5月31日,泛海控股未能按期偿还的债务涉及境内债券和其他有息债务,合计未偿本金余额达到328.13亿元其中境内债券未偿本金余额为47.37亿元,其他有息债务未偿本金余额高达280.76亿元。

这一数字远超公司在2022年至2023年间已违约的债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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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对民生信托的控制权

在债务危机持续发酵的同时,泛海控股还失去了对重要金融牌照——民生信托的控制权。

2025年4月,泛海控股公告称,自2024年11月起不再将民生信托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决定源于民生信托因相关违规问题未能完成整改,导致股东权利受限。《这家信托被托管!大股东突发公告:已实质上失去控制权!》

根据民生信托《公司章程》规定,其董事会人数为10名。2024年11月,泛海一方提名的董事由5名变为4名,失去了董事会多数表决权。

泛海控股在公告中称,“已无法主导、决定民生信托财务和经营政策,已经实质上失去了对民生信托的控制权”。

民生信托自身也深陷经营困境。

天眼查信息显示,民生信托目前涉及大量诉讼,存在多个被执行人及股权冻结信息,民生信托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多家法院开出限制消费令。截至2024年8月,民生信托的被执行总金额已达16.72亿元,股权冻结信息高达140条。

2024年4月11日,民生信托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委托服务协议》,聘请上述两家公司为民生信托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2024年7月初,民生信托将总部经营场所从北京市东单地铁口的民生金融中心迁至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西塔10层。

此外,近年来民生信托多次因产品违约被投资者告上法庭,而法院的判决结果高度一致——要求民生信托全额赔偿投资者损失,且泛海控股需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判决的法律依据在于泛海控股出具过《流动性支持函》。《某信托公司资金池不能兑付,法院判大股东连带赔偿!》

法院认为,泛海控股既已向投资人出具增信文件,应当按照增信文件的承诺履行己方义务。从该流动性支持函的内容来看,中国泛海承诺无条件、无期限向特定产品投资人提供流动性支持,该承诺更符合债务加入的意思表示。

然而,对于民生信托的投资人来说,法律上的胜诉只是第一步,能否拿回投资款,仍取决于漫长的执行过程。目前,民生信托和泛海控股均无法执行,投资人赢了官司但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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