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因多项会计核算违规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董事长等高管被指未勤勉尽责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赢时胜”)及公司董事长唐球、总经理李跃峰、财务总监廖拾秀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31号)。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收入核算不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等多项会计核算违规行为,相关高管未能恪尽职守,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会计准则及上市规则,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01号)查明的事实,赢时胜的违规事项主要包括四项:一是收入核算不规范,公司在客户拒付合同尾款时,未按预计未能收回金额计提坏账损失,而是直接冲销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二是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公司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评估时,未充分评估减值测试所用盈利预测的合理性,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一条第一款;三是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不规范,在相关资产公允价值评估中存在同类业务前后会计处理不一致、核算依据不充分、随意变更估值技术等问题,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四是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充分,公司应用迁徙率模型时对历史回收金额计算有误,导致坏账金额计提不足,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五十八条第三项。
监管函指出,上述行为影响了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同时,董事长唐球、总经理李跃峰、财务总监廖拾秀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监管函要求赢时胜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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