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镇江补贴700万元!
新华日报
好消息镇江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即将启动
首批补贴资金额度
为700万元
2025年11月12日10时开始申请
先到先得,速来申领!
关于开展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
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苏交运〔2025〕8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两新”平台的通知》(苏交计函〔2025〕320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实施期限
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同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补贴。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即在政策实施期内报废、新购的车辆均可申领补贴。具体申领指引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领指引”)。
二、申报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方式
此次补贴申请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办理,线下不受理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下载“江苏交通云”APP或“苏交办”微信小程序中“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栏目提交补贴申请,平台开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平台使用操作手册、平台信息填报说明见附件2、3。
(二)有关要求
1.此次补贴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即以申请提交先后次序进行审核,并按审核通过次序发放补贴,计划额度用完即止。第一批补贴资金额度为700万元,2025年11月12日10时开始申请,各道路货运业户届时可在线申报,额度用完将停止申请(系统自动关闭)。
若有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的,额度用完当日间隔1个工作日后的当天10时将释放未审核通过的资金额度(若遇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计算),依次类推,直至总额度用完。例如,第一批额度于2025年11月12日被申领完,若有审核不通过被释放的额度,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4日10时起进行再次申领;若被释放额度于2025年11月14日被申领完,审核时依然有不通过的额度,将于2025年11月18日10时被释放,届时申请人可继续申领。
第一批资金额度用完情况将通过“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s://jtj.zhenjiang.gov.cn/)、“镇江交通”微信公众号官方平台发布。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学习线上申报平台使用操作手册,熟悉申报操作流程和填报信息要求,提前完成平台账号注册,提前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做好补贴申领准备。
3.申请人在线申报时,请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提交有效的申报材料,因信息、材料错误导致的申报审核不通过的,自行承担责任。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识或者需要补充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正有关信息并重新提交,如超期未补正反馈则系统将默认申报不通过。对虚报、冒领、恶意申请补贴的,一律不予通过,并追究相应责任。
申请人申报后,可在申领平台上申请页面中查询申请状态及办理过程,审核情况也会通过申请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短信、电话告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密切关注补贴申请的审核进展。
三、问题咨询
道路货运业户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办公时间向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咨询。各地咨询电话如下: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0511-85950190
丹阳市交通运输局:0511-86570301
句容市交通运输局:0511-87266399
扬中市交通运输局:0511-88331576
丹徒区交通运输局:0511-80827020
京口区交通运输局:0511-80856586
润州区交通运输局:0511-88877795
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0511-80756863
经开区分局:0511-88050559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