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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合金发布新章程 注册资本2.47亿元 浦益龙持股49.10%成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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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超合金”)于2025年10月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披露了公司股权结构、治理架构及财务政策等核心信息。公司注册资本为24,685.7143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份6,171.4286万股,于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章程显示,公司创始人浦益龙持股49.0977%,为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股权结构:创始人绝对控股 机构股东占比超三成

章程详细列出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股东情况,共计16名股东,注册资本合计18,000万元。其中,自然人股东浦益龙以净资产出资8,837.5869万股,占比49.0977%,为公司控股股东。机构股东中,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452.4892万股,占比13.62%,位列第二;无锡云上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345.1786万股,占比7.47%,为第三大股东。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1 浦益龙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8,837.5869 49.097705%
2 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2,452.4892 13.624940%
3 无锡云上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1,345.1786 7.473214%
4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613.1223 3.406235%
5 浦迅瑜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613.1223 3.406235%
6 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375.3810 2.085450%
7 无锡云上初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375.3810 2.085450%
8 无锡国发开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356.6120 1.981178%
9 江苏泉金茂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237.2458 1.318032%
10 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142.3470 0.790817%
11 无锡太湖云和正奇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118.6229 0.659016%
12 无锡金灵医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64.2857 0.357143%
13 王国东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6.3262 0.035146%
14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净资产 2020年11月1日 3.6971 0.020539%
15 (注:原文序号存在排版差异,此处按实际披露股东完整呈现)
16 总 计 18,000 100.00%

公司治理:董事会设9席含3名独董 审计委员会主导监督职能

章程明确了公司治理架构。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利润分配、增减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暂不设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由董事会聘任。章程特别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或强令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财务政策:优先现金分红 三年累计分红不低于年均利润30%

财务会计方面,公司按年度披露财务报告,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可不再提取)→提取任意公积金→按持股比例分配。章程明确“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对于重大资金支出(如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超净资产30%或总资产20%),公司将调整分红比例,成长期阶段最低现金分红比例为20%。同时,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股份变动与风险防控:回购股份需经股东会或三分之二董事同意

章程对股份增减资、回购及转让作出严格规定。公司可通过增发、配股、公积金转增等方式增资,减资或回购股份需经股东会决议(回购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等情形可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回购股份累计不得超过总股本10%,且需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关联交易方面,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报告。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或年度累计超总资产30%的,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隆达超合金表示,新章程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运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为打造“国际一流高温合金研发制造基地”提供制度保障。公司主营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及其制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产业核心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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