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即将发放“寻味硒都”餐饮消费券,活动答疑→
恩施发布
转自:恩施发布
恩施州“寻味硒都”餐饮消费券
发放活动问答
问:本次餐饮消费券发放有何考虑?
答:本次消费券发放聚焦激发线下餐饮实体经济、升腾消费市场烟火气,以“寻味硒都”为主题,通过“政府引导、平台支撑、商家让利、全民参与”的模式,提振本地餐饮消费,助力中小餐饮商户纾困解难,有效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问:本次消费券有哪些类型?
答:本次消费券采取“红包消费券”“满减消费券”两种类型。
“红包消费券”具体面额为: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消费者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单笔消费金额超过“红包消费券”面额后使用。
“满减消费券”具体面额为:100元、200元、300元三种面额,消费者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单笔消费金额达到一定比例后使用,即:消费满200元减100元、消费满500元减200元、消费满700元减300元。
问:本次消费券在哪个平台发放?
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启动本次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征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现确定由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承担恩施州“寻味硒都”餐饮消费券发放工作。
问:消费者如何参与“寻味硒都”餐饮消费券活动?
答:消费者通过支付宝APP搜索“寻味硒都”进行抢券,每批次只能抢一种面额的消费券,消费者在消费核销已有消费券后参与下一批次抢券,抢到的消费券存入平台个人账户。
问:消费者何时可以抢券和核销?
答:
第一批:
抢券时间:2025年11月1日-11月2日(周末)
核销时间:2025年11月1日-12月31日
第二批:
抢券时间:2025年11月8日-11月9日(周末)
核销时间:2025年11月8日-12月31日
第三批:
抢券时间:2025年11月15日-11月16日(周末)
核销时间:2025年11月15日-12月31日
第四批:
抢券时间:2025年11月29日-11月30日(周末)
核销时间:2025年11月29日-12月31日
第五批:
抢券时间:2025年12月6日-12月7日(周末)
核销时间:2025年12月6日-12月31日
问:“寻味硒都”餐饮消费券如何核销?
答:消费者抢到消费券即可在参与商户进行消费核销,核销消费券时须打开手机定位,选择“使用消费券”付款,被商户POS机、扫码墩、扫码枪等终端收银设备扫描,消费券金额自动核减。消费券只能用于餐饮场所,支付个人消费者因餐饮消费而产生的费用,限核销期内使用,过期则自动失效,资金退回专户。
问:“寻味硒都”餐饮消费券是否可以与平台或商户优惠叠加?
答:本次餐饮消费券可与支付宝平台及商户优惠券叠加使用,以扣除平台和商户优惠后的实际消费额享受“红包消费券”“满减消费券”抵扣优惠。
问:消费者抢到消费券后如何查询参与活动商户门店信息?
答:消费者可在支付宝平台中消费券领用页面查询可用券商户名单,方便消费者了解离自己当前位置由近及远的参与商户门店名称和详细地址。建议消费者在用券前,事先在平台查询可核销消费券的商户门店情况。
问:州外消费者可以抢券和核销吗?
答:州外消费者可以在支付宝平台根据抢券时间参与抢券活动,核销时须地理位置定位在恩施,在恩施州内的参与商户中核销消费券。
问:哪些商户可以参与本次活动?
答:全州范围内合法经营、支持支付宝平台支付方式的餐饮门店(含个体工商户)。本次消费券为堂食券,限使用于线下实体餐饮门店(不含外卖)。
问:商户如何报名参与本次活动?
答:具备支付宝支付方式的参与商户已根据支付宝平台行业标签圈选认定,消费券活动期间商户报名实行动态报名制,商户根据支付宝平台报名要求咨询属地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问:商户参与活动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所有参与商户必须自觉遵守商户承诺书的相关要求,每单留存小票或发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合法合规核销消费券。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主体,近三年来在各级消费券活动期间存在违规记录的商户,或经公安部门查实存在违法套利消费券行为的商户,禁止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参与商户要接受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和审计机构等单位关于消费真实性的审查、抽查。
来源:恩施发布专稿
编辑|胡成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