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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因募投项目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超3200万元 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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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凯格精机(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因公司在两个募投项目中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合计涉及金额3213.76万元。公司董事长邱国良、时任总经理刘小宁、时任财务总监宋开屏、董事会秘书邱靖琳被指未能恪尽职守,违反相关监管规定。

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两项主要违规行为。一是“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超计划支付人员工资。根据公司IPO招股说明书披露,该项目新增人员工资预算为1788.76万元,但截至2023年底,实际列支发放金额达4479.99万元,超计划使用2691.23万元。对于上述超支情况,公司未按规定事前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9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才补充履行相关程序并披露。

二是“精密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列支与项目无关的人员工资。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期间,公司通过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了与项目无关的临时员工及实习生工资204.17万元,并置换生产人员工资318.36万元,合计违规列支金额522.53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违规情形描述 涉及金额(万元) 违规时间范围 未履行义务内容
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 超计划支付新增人员工资 2691.23 截至2023年底 事前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精密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列支无关临时员工及实习生工资、置换生产人员工资 522.53 2023年6月-2024年4月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审批程序

深交所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四位高管因未能有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

监管函要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强调,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公司依法依规披露信息。该监管函落款日期为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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