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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利好政策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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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三门峡发布

“十四五”期间

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

完善权益保障制度

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促进新就业形态人员

权益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利好举措 一起了解

01

健全制度体系

筑起权益保障“防护网”

制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出台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重点群体专项权益保障政策,明确企业的劳动保护责任,健全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等基本权益保障制度

在此基础上,印发“三个指引”、“一个指南”,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通过加大政策宣传、推动协商恳谈等方式,指导和督促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履行劳动保障责任

02

创新推出职业伤害保障

为新就业形态人员系上“安全带”

从2022年起,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个省份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涵盖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4个行业,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快狗打车7家平台企业,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制度设计上,采取不同于传统工伤保险的方式,不以是否具有劳动关系为参保前提,重点抓住订单这个“牛鼻子”,采取按日参保、按单计费等创新方式,较好地兜牢了这些群体的权益保障底线。

2025年7月,在总结7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三个维度分步骤渐进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工作,试点范围已扩大到17个省份,同时将滴滴出行、顺丰同城、滴滴货运、满帮省省等规模较大的平台企业纳入试点。目前,在试点地区累计有超过2000万新就业形态人员缴费参保,在制度内实现了应保尽保。

03

畅通调解渠道

实现劳动纠纷化解“一站式”

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职业伤害等劳动纠纷开展一站式联合调解服务。目前,各地已建立一站式调解中心2300余家,累计调解相关纠纷3万多件。

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争议典型案例,明确“事实优先”的劳动关系认定原则,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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