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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广应用“扫码入企”系统 优化涉企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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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华财经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举行“扫码入企”系统推广应用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共同研发了“扫码入企”系统,并于9月30日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系统的部署实施,标志着内蒙古涉企行政检查迈入数字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搭建起政企双向互动桥梁,将评价权交予经营主体,推动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型。内蒙古自治区“扫码入企”制度的实施是优化内蒙古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利企惠企的一项民心工程。

“扫码入企”制度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对经营主体进行行政检查时需经“事前赋码、事中验码、事后评价”三个关键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实现全链条可追溯。倒逼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扫码入企’系统的推广应用,为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优化与提升。一是监管模式优化,执法人员通过‘扫码入企’系统,即可完成联合检查等多项检查内容,有效解决了 ‘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二是执法流程优化。执法检查从检查项目录入、结果上传、问题移交、整改复核,全部在线上完成,实现了‘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让每一次执法行为都经得起检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田芳洺表示。

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向全区300余万户经营主体发出三点倡议:一是主动宣传。进一步扩大“扫码入企”这项制度的知晓率,用好“扫码”权利,为自身经营筑起“防护墙”。二是积极支持。在接受执法检查时,请积极配合,及时扫码并对执法服务进行评价。三是合力监督。共同监督“扫码入企”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于行政执法人员不亮码,或扫码后显示检查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可拒绝接受检查,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将以落实“扫码入企”制度为切入点,继续强化数据支撑、科技赋能,推动行政执法部门牢固树立 “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服务大局” 的理念。继续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推动行政执法更智能、更规范、更便民,持续打造全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杨静)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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