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华科技及董秘杨荣政因泄露未公开信息收深交所监管函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5年10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及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出具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泄露未公开信息且未及时披露的违规行为。
根据监管函内容,2024年11月19日,光华科技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在参与某券商分析师组织的线上交流会议过程中,向参会人员透露了公司硫化锂产能、2024年预计业绩情况等经营及财务方面的未公开信息,且部分信息属于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监管函指出,光华科技未对上述信息及时予以披露,直至相关信息通过网络传播后,才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进行披露及澄清。
经深交所认定,光华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2.8条的规定;杨荣政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2.8条、第4.4.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主体 | 违反规则条款 |
|---|---|
| 光华科技 | 《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2.8条 |
| 杨荣政 | 《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2.8条、第4.4.2条 |
深交所表示,希望光华科技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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