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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划出炉!拆迁公告连发!扬州这些片区将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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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布了东南新城西片区

局部规划调整方案

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惊喜

值得我们期待

扬州市东南新城西片区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陵分局发布《扬州市东南新城西片区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公示》

调整主要内容:

1、用地调整:

宝塔湾区域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同步优化各调整地块的控制性指标。

(1)02-03-01、02-03-02地块调整为绿化用地。

(2)结合扬农地块地籍线调整02-03-03、02-03-04地块用地边界。

(3)依据《扬州市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点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取消02-03-07地块幼儿园布点,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与02-03-06地块合并。

(4)02-04-06地块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与02-04-07地块合并;02-04-08地块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02-04-08-01、02-04-08-02)。

(5)05-01-01地块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与05-01-02地块合并。

(6)02-04-10、02-04-11、02-04-14地块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研发设计用地;05-02-02地块由医疗卫生用地调整为研发设计用地。

2、道路微调:

(1)宝塔南路道路线形依据现状道路微调

除此之外

邗江区和广陵区也发布了

部分拆迁公告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吧~

邗江区

扬邗拟征告〔2025〕2041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施桥镇共和村赵巷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拟征告〔2025〕2040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施桥镇共和村李巷组、施桥村陈一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广陵区

扬广征告字〔2025〕第9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2025年度第3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安置人数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文件执行。

扬广征告字〔2025〕第8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2025年度第3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安置人数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文件执行。

扬广征补安置〔2025〕32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广陵区文峰街道文峰村宝塔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广征补安置〔2025〕31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广陵区文峰街道文峰村宝塔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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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广陵区人民政府、邗江区人民政府等

责任编辑:古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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