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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送金条”,这话能信吗?北京金融法院提示:警惕消费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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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金价连年上涨,不少市民开始关注黄金投资,但也有人以“黄金”为噱头,进行不当宣传。近日,北京金融法院通报一起宣称“买保险送金条”的违法返佣案。

2023年,阮某从某保险公司销售靳某处购买两份保险,靳某从中获取了高额佣金以及业务奖励、津贴等。但是,在推销保险时,销售靳某擅自向阮某作出了赠送金条的承诺。之后,阮某因为没收到金条、也无法再联系到靳某,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保险公司退还保费后,将违规的销售人员靳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已领取的佣金、奖励及津贴,并赔偿公司相应经济损失。北京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是靳某的过错导致投保人阮某解除保险合同,靳某应当全额返还佣金和其他奖励;此外,靳某还应当对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在保险销售中,所有鼓吹“返佣”“返礼”或“承诺额外利益”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本案中,保险销售人员“承诺回报、给予金条”的行为,就属于典型的“承诺额外利益”,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背后还可能隐藏欺诈风险或产品缺陷,最后投保人既无法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也无法获取销售人员违法承诺的利益。

金融法院提示广大消费者:选择保险产品时,要聚焦其保障范围、条款内容及自身需求,勿因小利而忽视长期保障;如遇销售人员违规承诺,可保留证据并向保险公司或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李小趣编,消息来源北京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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