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子公司涉3974万元重大诉讼 一审尚未开庭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原告身份将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新疆阜康梧桐沟国家沙漠公园管理中心、阜康市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涉案金额3974万元,目前该案件处于一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据兴源环境10月10日发布的公告,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包括:依法确认2019年3月4日其与被告关于《阜康市三十万亩生态建设示范工程PPP项目》合同关系已解除;判令三被告共同支付暂估价3936.81万元(最终以鉴定报告为准,含工程款、垫付费用、误工损失等);判令三被告共同支付前期垫付费用141.88万元的利息37.27万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判令三被告共同支付以3936.81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费用;本案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此次诉讼背景为,2017年10月9日,阜康市林业局委托招标公司就阜康市三十万亩生态建设示范工程PPP项目发布《招标文件》,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投标,并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成交通知书》确认其为社会资本方。该公司组织人员、机械等进行施工,但各被告至今未结算,也未支付任何款项,因此原告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工程款、各项费用及利息等。
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兴源环境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但存在以下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序号|受理日期|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涉案金额(元)|案件进展| | ---- | ---- | ---- | ---- | ---- | ---- | ---- | |1|2025/9/25|朱其林|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长兴县蓝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长兴县人民法院|8770414.47| - | |2|2025/9/25|朱其林|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长兴县蓝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长兴县人民法院|3419192.06|一审| |3|2025/9/28|杭州银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127715.50|诉前调解|
兴源环境表示,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结合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并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