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证监局对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采取警示函措施 涉威力传动IPO法律业务存问题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因在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提供证券法律业务时存在多项问题,于2025年10月9日被宁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查验程序存多项不规范之处
其一,询证函相关程序混乱。工作底稿中的询证函均为复印件,无发出和收回记录,部分询证函缺失,对于未收回原因未作说明且未采取进一步核查措施,回函内容不完整时也未进一步核查,对不符事项同样未深入核查。其二,重大合同查验不充分。部分重大合同仅调取框架性协议,未对合同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必要且充分查验。其三,现场核查记录不完备。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现场核查记录,仅有调查律师签字,缺少被调查事项相关自然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也无拒绝签名的情况说明。其四,面谈内容有遗漏。在查验发行人重大担保事项时,与签字会计师、财务总监面谈,却缺少发行人对外重大担保事项相关内容。这些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法律意见书亦不规范
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未明确载明“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的内容,违反了《律所管理办法》及《律所执业规则》相关条款。
宁夏证监局要求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健全内控管理,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自收到决定书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若对监管措施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