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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控股股东重整投资协议落定,控制权或变更为任元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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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近日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与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江苏新扬船投资有限公司、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等重整投资人组成的联合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若此次重整成功,杉杉股份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将变为投资人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任元林先生。

杉杉集团及朋泽贸易于2025年3月20日被鄞州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6月9日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经遴选,确定上述四家为重整投资人,并于9月29日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情况

  1. 新扬子商贸:作为扬子江金控旗下主要国内投资平台,2024年营业收入10.63亿元,净利润4.45亿元,资产负债率1.81%。实际控制人为任元林先生。
  2. 新扬船:主要参与股权投资、上市公司重整等项目。2024年净利润1719.01万元。实际控制人为单小飞女士。
  3. TCL产投: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2024年净利润1.1万元。
  4. 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2024年净利润31.66亿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扬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合计 - 1,000,000 100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阴新扬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8,800 99
2 江阴新扬船商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00 1
合计 - 120,000 100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99,000 99
2 厦门禾鼎笃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000 1
合计 - 100,000 100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882,997.75 71.55
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118,280.88 16.39
3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385,000.00 5.64
4 国新资本有限公司 300,000.00 4.40
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8,000.00 2.02
合计 - 6,824,278.63 100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 1,093,988.65 1,332,369.50 1,254,611.58
净资产 1,074,167.97 1,130,350.20 1,072,747.08
营业收入 106,285.61 56,922.23 7,275.46
净利润 44,527.89 57,618.50 38,701.25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 88,606.56 83,886.91 78,788.89
净资产 76,312.92 74,593.91 53,993.97
营业收入 - 561.84 308.60
净利润 1,719.01 599.94 1,147.66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 12,651.5 100.4 100.0
净资产 12,651.5 100.4 100.0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1.1 0.4 -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 131,859,320.60 127,205,630.40 124,788,606.20
净资产 16,241,843.30 16,147,913.50 15,687,258.50
营业收入 10,583,276.10 9,638,126.00 9,541,901.50
净利润 316,557.30 240,053.30 350,741.10

重整投资方案

  1. 直接收购股票
    • 投资人持股平台:新扬子商贸牵头和新扬船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收购223,311,200股,占总股本9.93%。
    • TCL产投:收购43,700,900股,占总股本1.94%,并委托表决权给投资人持股平台。
    • 增补收购:管理人通知新扬船增补收购股票数量,新扬船指定主体收购并委托表决权。
  2. 通过合伙企业收购:新扬子商贸指定子公司与服务信托设立合伙企业,收购20,000,000股,占总股本0.89%。
  3. 剩余保留股票表决权委托:债务人将保留股票表决权委托给投资人持股平台。

限售机制与风险

本次重整取得或保留股票限售期为投资人持股平台受让223,311,200股股票登记过户之日起36个月。不过,重整计划草案尚需债权人会议表决、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及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协议可能解除或终止,重整能否成功也不确定。杉杉股份表示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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