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决定:吕鸣任门头沟区委副书记
北京日报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市委决定:吕鸣同志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9月29日,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吕鸣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来源:北京市门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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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决定:吕鸣同志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9月29日,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吕鸣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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