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涉诉讼,或涉超4000万元赔偿责任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件,法院已受理润木数科科技有限公司诉宁波富邦“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截至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据起诉状内容,此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0102民初242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科技公司向原告偿还本金500万元、利息及复利,信联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宁波富邦作为信联讯的发起人股东,被指有2970万元的抽逃出资行为,应在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中软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应在未出资132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对信联讯公司对原告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宁波富邦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润木公司此次起诉提出多项请求,具体如下:
| 请求事项 | 详情 |
|---|---|
| 1 | 请求法院判令宁波富邦在抽逃出资297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对(2019)京0102民初242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应由信联讯承担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将所获赔偿归入信联讯的清算财产 |
| 2 | 请求法院判令中软公司对宁波富邦应承担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 3 | 请求法院判令中软公司在未出资132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对(2019)京0102民初242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应由信联讯承担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将所获赔偿归入信联讯的清算财产 |
| 4 | 请求法院判令宁波富邦对中软公司应承担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 5 | 请求法院判令白利祝对宁波富邦、中软公司应承担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 6 | 请求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9月,润木公司曾以相同案由将宁波富邦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润木公司上诉后,2025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近日查询获悉,宁波富邦持有的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499万元股权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冻结,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宁波富邦表示将积极应诉,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除上述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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