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众筹电动车无法上牌被判退货退款
北京晚报
转自:京报网_北京日报官方网站
#6980元参与众筹电动车竟无法上牌#【法院判了!#众筹电动车无法上牌被判退货退款#】消费者参与网络众筹商品收货后发现“有问题”,可以要求对方退款退货吗?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支持了消费者的诉讼请求,判决众筹发起者某科技公司退还消费者支付的众筹款项,并承担商品寄回产生的运输费用。
案涉科技公司于前年7月在某点平台发起“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众筹项目,目标金额为698000元,支持者可通过支付6980元参加该项目众筹,回报为“某品牌电动自行车”。众筹项目页面展示了商品外观,“众筹回报”处载明“本次众筹车款仅需6980元即可拥有,所见即所得,全国均可上牌上路”;“公司简介”处载明“本次众筹活动的车款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整车质检及3C认证申报,是新国标范围内可合法上牌上路的改装车款”;“风险提示”处载明“您参与众筹是支持将创意变为现实的过程,而不是直接的商品交易,由于发起人能力和经验不足、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种因素,众筹可能失败……”
消费者小杨支付6980元参与众筹项目。前年8月涉案项目众筹成功,前年11月小杨收到涉案电动车时,发现随车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不符,导致该车辆无法正常上牌。
小杨与科技公司沟通无果,于是起诉要求对方退还6980元并退货,同时承担退货运费。科技公司不同意,辩称双方并非买卖合同,涉案众筹项目为投资行为,平台众筹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众筹商品成功后无法退款。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该科技公司退还小杨货款6980元,小杨将涉案电动自行车退还该公司,退货运费由该公司承担。科技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