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多个小区租房乱象被曝光
江南都市报
文/图 周泽涵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段萍
▲ 这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被改造成5套房子,电表也有5个。
9月15日起,《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禁止不得单独出租非居住空间用于居住,违者最高可罚10万元。日前,本报全媒体记者走访南昌多个小区,发现有的小区存在将非居住空间改造后出租并用于居住的问题。
走访:南昌部分小区存在“隔断房”
9月14日,记者以租客身份通过租房软件联系上一名中介人员。当日下午,记者与其一同前往位于南昌市永乐路的一个小区。在乘坐电梯到达相应楼层后,发现一经开门便“别有洞天”:入门即是一条走廊,两侧分布多个独立房间,墙上还装有衣柜。该房共有5套独立房间,每间都配有单独的门。“卫生间、厨房,全都是你自己独用的,关上门就是私人空间,水电也由自己承担。”中介人员介绍道。
当记者询问该房是如何隔出5间房时,对方表示“这本是三室一厅”。记者进一步追问“这些是不是由厨房或阳台改造的?”对方予以否认。随后,中介带记者参观了另外两个房间,均配有独立卫生间。
“月租930元,押一付一。我们会向房东说明你只租6个月,但合同签一年。6个月后如不续住,需提前告知房东,到期退租时押金正常退还。”该中介说。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红谷中大道的另一小区。因中介临时有事,记者自行前往看房。输入密码进入所在楼层后,可见一个小型客厅和厨房,墙上贴有“入住须知”。该套房共有4间房,记者所看的2号房间面积有十几平方米,配有卫生间。“这是单间带独卫,月租1200元”,中介线上介绍,这原本是一间次卧,加建了卫生间,直接租赁无中介费,每天两元,包物业费、Wi-Fi、水费和维修保洁,电费自付。
次日,记者又走访了位于南昌市上谕亭街某小区三楼的一处房间。开门后可见一个20多平方米的空间,陈设简单,并配有独立卫生间。
交谈中,记者提到此前所看房源为三室一厅改成5间的现象,该中介表示:“就是属于违章搭建,但现在这类情况很常见。”他还透露,该栋楼目前仅剩4间空房出租,押一付一,中介费为月租的一半。水电为独立计费,房租含物业费和宽带费,水费和电费自理。
租户:新规出台将使租房更加规范
对于新规的出台,记者随机询问了多名市民。
“我租房子最看重的是房子本身的质量、装修和物品是否齐全,以及租金和地理位置。”市民张女士表示,新规出台将使租房更加规范,让租客更有保障。
另一名市民陈女士称,最看重卧室空间的完整性,以往她觉得与一手房东签约问题不大,但担心遇到二手房东。“新规出台后,希望能从源头改善租房现状。我们租户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虽然说租的是房子,但安的是身心。”她说。
市民周先生家中有一套住房对外出租。他坦言,作为房东,也会遇到许多烦心事。“以前,租房市场缺乏清晰的法律依据,遇到纠纷较难解决,容易和租客争执许久,还不一定有结果。”周先生说,正式施行的《条例》,明确了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界限,给租赁行为加了一层保障。
对“串串房”“隔断房”等“对症下药”
《条例》颁行后,具体规则如何落地执行,如何管理,是否会出现租金下调、“隔断房”退出市场等情况,受到普遍关注。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联系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截至记者发稿时,没有获得明确回复。
针对“串串房”,《条例》明确,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
针对部分房东为了多收租,将住房隔为几个房间的“隔断房”,或出租一些不适宜居住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房间。《条例》明确,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出现此类情况,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针对虚假房源,《条例》则规定,发布房源信息前未核对并记录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住房权属信息,或者未实地查看房源,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租客们普遍关注的无故扣押金、租金不透明、房东不签合同等问题,在新规中都有涉及。
来源:江南都市报值班编辑:严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