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亿天价“红包”!给女儿!
企业上市
核心就一句话:汇川技术的老板朱兴明,按照几年前和女儿说好的,把自己的一部分公司股票(价值约7.7亿)转给了女儿。
详细拆解一下:
谁给谁?
给的人: 朱兴明,汇川技术的创始人和大老板。
收的人: 朱瀚玥,朱兴明的女儿。
给了啥?给了多少?
给了什么: 汇川技术的股票。
给了多少: 这次转了960多万股,按照转让时的股价算,价值大约7.7亿元人民币。
为啥给?
这不是临时起意,是履行一个2021年就签好的《赠与协议》。说白了,就是老爸送给女儿的礼物,体现对女儿的关爱。
有什么影响?
对公司没影响: 这是他们自己家人之间的转账,左手倒右手。女儿也早就答应,这些股票的投票权还是交给老爸朱兴明来行使。所以公司的控制权、谁说了算,一点都没变。
对老爸女儿有影响: 老爸的个人持股变少了,女儿的财富增加了。加上去年底已经转了一次价值6.8亿的股票,老爸前后一共送给女儿价值超过14亿的股票。
背景花絮:
朱兴明是超级富豪,是湖南岳阳的首富。
他创立的汇川技术现在非常值钱,市值超过2200亿。
他在2021年离过婚,当时也分给了前妻价值超过50亿的股票。
他还有个公司(联合动力)也快要上市了,这意味着他们家的财富还会继续增加。
总结一下:
这就是一个富豪老爸按照约定,把巨额财富过户给女儿的家庭内部安排。对于公司和其他投资者来说,事情很清楚,控制权没变化,只是老板家的钱在自家人之间分配了一下。
朱瀚玥为深圳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21.7029%股权,其父朱兴明为上市公司汇川技术实际控制人。2021年9月,朱兴明通过《赠与协议》将汇川技术2060万股股票及汇川投资21.7029%的股权无偿转让给朱瀚玥,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025年9月,朱兴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朱瀚玥转让960.21万股汇川技术股份,按内部转让均价计算价值约7.70亿元,至此《赠与协议》项下义务履行完毕。
截至2025年9月,朱瀚玥持有汇川投资21.70%股权及汇川技术0.76%股份,其表决权由朱兴明代为行使。2025年7月,朱兴明控制的联合动力(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创业板IPO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在胡润富豪榜中,朱瀚玥与朱兴明父女组合2024年以130亿元财富位列中国第388位,2025年以175亿元财富位列全球第1573位。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公告编号:2025-059证券代码:300124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赠与协议》暨实际控制人与其一
致行动人之间剩余股份内部转让实施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2025 年8月15日,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推进<赠与协议>剩余股份转让暨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实际控制人朱兴明先生为继续履行《赠与协议》,计划自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12月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向朱瀚玥女士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9,602,1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6%(本公告中的持股比例均根据2025年9月15日收市后,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
本次股份转让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朱兴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朱兴明先生控制公司表决权数量及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收到朱兴明先生出具的《告知函》,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转让完成后,《赠与协议》项下朱兴明先生的相关义务已履行完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部转让计划概述
2021 年9月18日,朱兴明先生与其女儿朱瀚玥女士签署了《赠与协议》,朱兴明先生为体现对其女儿的关爱,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20,602,1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6%),以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投资”)21.7029%股权的全部财产权益无偿赠与给其女儿朱瀚玥女士。朱瀚玥女士在《赠与协议》中承诺,因受赠股票及受赠股权而取得的表决权,将无条件委托给朱兴明先生行使。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前述汇川投资21.7029%股权已于2022 年完成过户登记。
朱兴明先生已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其女儿朱瀚玥女士转让公司股份11,000,000股,内部转让均价62.06元/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赠与协议>暨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2025 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推进<赠与协议>剩余股份转让暨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朱兴明先生为继续履行《赠与协议》,计划自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12月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向朱瀚玥女士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9,602,11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6%。
二、本次内部转让股份的实施情况
本次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前,朱兴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4,592,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持有汇川投资21.7029%股权;朱瀚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持有汇川投资21.7029%股权。本次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后,朱兴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4,990,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持有汇川投资21.7029%股权;朱瀚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602,11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6%),持有汇川投资21.7029%股权。
根据《赠与协议》,朱瀚玥女士因受赠股票及受赠股权而取得的表决权将无条件地委托给朱兴明先生行使,故内部转让前后朱兴明先生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注:朱兴明先生为汇川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内部转让前后,朱兴明先生通过直接与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以及通过赠与股票及赠与股权的表决权委托,实际控制公司19.3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转让完成后,《赠与协议》项下朱兴明先生的相关义务已履行完毕。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内部转让股份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转让计划一致。
2.本次股份转让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内部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朱瀚玥女士通过本次内部转让计划受让的公司股票将与朱兴明先生的持股合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