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庭审宣判结果:主犯曾某孩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来源:都市现场)
今天(19日)上午9点30分, 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宣判:2025年9月19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袁某贵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吕某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某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乙、乔某某(被害人姜某甲的父母)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
姜甲儒妈妈庭审现场高呼:“ 等到了,我等了十八年!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都市现场记者来到山东泰安,持续跟进此事,全程直播记录。
今天早上开庭宣判前,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圣律师作为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代理律师,他表示:“我们认为这四个人共同犯罪他没有主次之分,他们是团伙作案,没有说主犯从犯。所以说应该是,一起死刑。”
【案情回顾】
今年4月2日该案一审庭审。起诉书显示,2006年11月,曾某在得知一对夫妇想抱养男孩后,与吕某、王某预谋偷男婴贩卖。
另一嫌疑人袁某系姜甲儒爷爷奶奶的同村村民,住所相距仅几百米。袁某向曾某等人提供信息并带队踩点。同年12月4日凌晨1点,曾某、吕某、王某三人持械翻墙入院、破锁入室,暴力控制姜甲儒爷爷奶奶后,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从床上抱走。次日,曾某、吕某以28600元将姜甲儒卖给涉案夫妇,赃款三人瓜分。
2024年1月,四人落网。庭审中,公诉机关指出四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手段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应从重处罚。姜甲儒及家属与代理人均认为四人均系主犯,应从严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