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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23万托中介“直签”国企?入职傻了!

滚动播报 2025.09.15 18:00

(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三次考公失利后,天津市民王韬(化名)抱着“找份稳当工作”的想法,通过津元(天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津元公司)缴纳23万元费用寻找工作,对方称“直签”国企岗位且月薪可达7000元。

可2025年5月入职“中食(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中食物产)”后,王韬发现实际签约主体、薪资待遇、社保缴纳等均与承诺严重不符,9月15日更接到公司大裁员通知。

“花了 23 万,才入职 5 个月,还不确定会不会被裁,这就是个坑。” 王韬向津云新闻记者坦言。

花23万找中介“直签”国企

入职后问题频现

2024年底,王韬正全力筹备第三次公务员考试。当时,他的父母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天津国企岗位招聘信息”,考虑到需为儿子的就业做“两手准备”,便将信息发布者的微信推给了王韬。

“我父母是做生意的,平时会加很多顾客。当时看到对方朋友圈发了不少国企、央企的招聘信息,就判断对方应该是招聘中介。”王韬回忆,他添加中介李某的微信后,并未与对方深入沟通。直到2025年3月,王韬第三次公考失利,才开始尝试通过对方寻找工作。在这期间,他还多次前往中介所在的津元(天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沟通岗位面试的相关事宜。

2025年4月17日,王韬看到李某发布一则招聘信息,内容为“市区某国企招聘,女性为主,五险一金,综合月薪7000元以上”,遂再次联系李某咨询。“当时她跟我妈沟通说,是中食(天津)物产集团在招人,男生岗位的到手工资在4000元到6000元之间。”王韬表示,4月22日,他专程前往津元人力公司与李某面谈,“见面时她跟我说,入职后工资能达到7000多元,我就先交了9万元定金,她承诺会尽快安排面试。”

当天,王韬与津元人力公司签订了《职业指导服务协议书》,协议中明确约定,经乙方(王韬)确认,甲方(津元人力公司)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属实,王韬认可的目标岗位为 “行政专员”、“业务内勤”。

记者在协议书中看到,其中并未注明王韬面试的具体公司名称,其缴纳的费用也在合同中注明为就业指导服务费。协议书中增加了一则手写补充条款,称“甲方保证乙方面试公司直接签署劳动合同,不是派遣,如不符合应退还乙方费用或重新安排直签工作。”

签订合同后,另一名中介张某某接手,开始为王韬安排面试。4月24日上午,王韬到中食物产参加面试,“面试很简单,只让我做了自我介绍、问了两个问题。面试官说前期到手工资只有4000多元,后续有上涨空间。”因薪资与中介此前承诺的“7000 多元”不符,王韬当即提出疑问,“李某解释说国企刚入职工资普遍低,后续会慢慢涨,最终肯定能到7000多元。在她劝说下,我又交了 14 万元后续费用。”​

王韬透露,之后几天,中食物产人事开始对接入职事宜,张某某还特意提醒称“今天单位的人给咱发消息,你入职后别向任何人提花钱入职的事,千万别说漏嘴。”

2025年5月6日,王韬正式入职中食(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可入职当天,他就发现了两处问题。“一是公司每周都有绩效考核,完不成任务会扣除绩效工资,迟到也要扣1000元。二是我并非与‘中食(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该公司的下属企业‘中食(天津)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签约,这与中介当初宣传的国企单位直签完全不符。”

王韬当即向中介提出想要退款,聊天截图显示,中介张某某回复称“肯定能签合同”,并表示“今年 2、3 月份介绍入职中食的员工,现在工资能拿到7000至8000元”。随后,中介李某又向王韬发来一张聊天截图,截图中一人称“今天发工资了,加上加班费一共7900元”,张某某随即补充说明,“这名员工正是 2、3 月份通过我们中介入职中食的。”

随后,王韬询问对方这7900元是否是两个月的工资,中介张某随即表示“肯定不是,是一个月的。”

之后,张某某又告知王韬,其已与中食物产公司的书记通过电话,让王韬有疑问可直接联系书记咨询。王韬回忆,当天,公司一名姜书记确实来到他的工位找他。“他让我去办公室一趟,进去后主要聊了一些关于绩效考核的内容。我俩聊完之后,张某某还特意问我有没有找书记谈话。”

王韬进一步表示,他的实习期为一个月,期间被安排到销售岗位,且公司并未为其缴纳社保。5月29日,他又被调至行政岗。“因为行政岗能从公司系统看到大家的薪资,我这才发现,只有领导能拿到 7、8千元,普通员工的到手工资都是3000多元。这和中介当初承诺我的‘7000 多元月薪’完全不一样。”

此后,王韬多次以“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为由联系中介要求退款,但张某某始终拒绝,称“相关情况在面试时已经告知,若你不同意可以拒绝入职,现在无法退款”。

7月28日,王韬又被调回销售岗。到了8月份,他发现自己的工资发放单位也变了——从之前的“中食(天津)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变成了“中食(天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后来我跟单位同事闲聊,有个同事突然说自己也是花钱通过中介进来的,我这才意识到不对劲。” 王韬说,之后他联系到中食集团北京总部,举报了公司与中介勾结、买卖职位的情况,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中介很快就得知了这一消息。在王韬提供的与张某某的通话录音中,对方直接质问他,“你是不是把他们举报了?”

“9月15日中午,吃午饭之前,公司宣布要开始大裁员,昨天已经走了一个实习生和一个刚转正的新人,大家都人心惶惶的。”王韬说。

在王韬提供的录音中,一名男性领导称,集团最近优化人员,涉及一般和新入职的人员,但与员工工作能力无关,并督促大家认真按时完成每日工作量。

中介与求职者各执一词

企业负责人称不认识津元人力公司员工

记者搜索发现,自2024年底至2025年9月,网络平台上出现了不少关于中食(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招聘信息,信息中均标明“直签”、“国企内推”等。

9月15日,记者致电了津元(天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中介张某某了解情况。对方称并未向王韬承诺工资在7000元至8000元,“向他举例的那个月薪为7900元的员工,是其他中介转发给我的,只是向他举例,并非承诺。也有可能这7900元是两个月的工资呢,是他理解错误了,反正我没承诺过。”

同时对方表示,王韬是因个人原因与公司产生矛盾,才找到中介要求退还费用。“我跟他们公司了解过,是他们公司有个活动,同事们都参与了,他找借口说自己胃疼没有去。他跟领导关系也不好,大家都涨薪了,只有他没涨薪,后来还被调岗了。”张某某表示。“我们只是收费介绍工作,他们公司何时涨薪、何时裁员,我们并不了解。”

随后,记者又致电了王韬称此前与其沟通过绩效工资问题的中食(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姜书记,对方表示,公司于2024年底左右开始启动招聘,通过中智人力平台发布过招聘信息,公司会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再组织初试与复试,目前公司共有员工60人左右。

对于王韬花费23万元入职后的相关情况,以及津元(天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的“国企直签”招聘信息,对方表示,并不了解,也不认识津元人力的任何工作人员。“我之前主管人力财务这块,跟很多员工都聊过绩效薪资的问题,公司制度是公开的,每一位员工入职前都签字同意了,目前公司也没有裁员。”同时,对方表示对王韬的遭遇感到震惊,“我们公司没有通过任何中介招聘,如果真是有中介打着我们公司旗号来谋取私利,我们公司也会追究相应责任。”

律师:违背国家制定的正常招聘原则,达成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王甲昆律师表示,在职业介绍过程中,若违背国家制定的正常招聘原则,通过利益交换的方式非正常获取国企等工作岗位,违背了公序良俗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此达成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本案中,王韬与津元(天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职业指导服务协议书》实质系津元公司为王韬提供岗位中介服务。合同中并未载明具体公司,也未具体明确付费金额,也未提供证据证明一开始双方就对在中食物产公司入职达成约定,双方在开始签订合同时对入职单位并未具体确定,故不宜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系无效合同。

但结合双方在合同签订日前后的聊天记录,中介强调“花钱买岗不能对外说”,合同所谓服务费实际为“买岗费”,实际劳动合同签署单位与承诺国企主体不符等。可知本份协议名义上是职业指导服务,但核心目的是通过支付高额费用,借助非正当渠道获取国企岗位。这种“花钱买岗”的行为,破坏了公平就业的公共秩序,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善良风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进而主张其为无效合同。

王韬可以以合同无效为由,或未能入职国企直签岗位为由主张津元公司违约,向津元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合同无效,或津元公司根本违约,进而津元公司应当返还服务费,赔偿维权损失。也可以向天津市(或中介所在地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津元(天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虚假就业信息”“违规收取高额费用”等违法行为,要求行政部门对中介进行查处,责令其退还费用,并对津元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若认为中介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银行流水、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中介的刑事责任。

(津云新闻记者 杨琳琳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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