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工科技完善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规范公司运作
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2025年9月11日,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次审议通过的《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对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规范。
明确回购适用情形与条件
该制度规定,公司回购股份适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情形。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需符合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等条件之一。
同时,公司回购股份应满足多项条件,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的除外)、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后具备持续经营和债务履行能力、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等。
规范回购方式与期限
公司回购股份可采取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的,应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要约方式进行。回购期限方面,一般情形下自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严格回购程序与信息披露
在回购程序上,因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需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情形可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应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方案等文件。独立董事需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回购股份方案应包含回购目的、方式、价格区间、拟回购股份相关信息、资金总额及来源、实施期限等内容。此外,公司还需按规定披露股东持股情况、回购进展等信息。
特殊规定保障回购合规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交易申报有价格限制,且在特定期间不得实施回购。同时,公司需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时,要约价格有下限规定,且需将回购所需资金全额存放于指定账户,并按规定处理预受要约股份数量超出或不足预定回购数量的情况。
此次江苏天工科技完善回购股份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回购股份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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