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500万!这个项目建设摩托车零部件喷涂加工生产线!
(来源:涂料采购网)
近日,盐亭县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四川骑鑫动力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盐亭经开区骑鑫动力喷涂加工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骑鑫动力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盐亭经开区骑鑫动力喷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盐亭经开区骑鑫动力喷涂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西陵大道西南地板产业园1号地块
三、建设单位:四川骑鑫动力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石莹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租用标准厂房3000平方米,建设摩托车零部件喷涂加工生产线1条,年产摩托车发动机零部件120万个,摩托车车架10万个,年组装发动机20000个,测试发动机12000个,购置烘干、喷漆、喷塑、测试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大气污染治理相关要求,洒水降尘,加强通风换气,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及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有关限值。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现场管理等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水帘除尘进行处理,未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喷漆及烘干废气经房间顶部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喷塑粉尘通过喷粉房设置负压抽风,经大旋风除尘+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测试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三元催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的废气污染物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运营期颗粒物、VOCs、SO2、NOx的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规定限值。按报告表核算,本项目厂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应以生产车间为起点划定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三)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的形式,雨水经雨水管网进入城市雨水系统。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经已建预处理池(容积为10m3)和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月圆坝(东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梓江;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不外排。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先进低噪设备对大功率设备及高噪声设备采用隔离布置,基座减振、安装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化总图布置,将主要的噪声源布置于生产车间中部,以减轻对厂界外的声环境影响。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预处理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清掏后清运处置;打磨沉渣、废包装材料、不能回收利用的塑粉、废滤芯、废水性漆桶、漆渣收集后外售处置或者由回收利用/处置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棉纱、废活性炭、滤渣/污泥、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进行在线申报备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原料仓库、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前处理区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喷涂车间除前处理区以外的区域,组装及测试车间除办公区以外的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办公区采取地面硬化措施进行简单防渗。加强对车间设备的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产生,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当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为允许类。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410-510723-04-01-282174】FGQB-0387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23〕1号)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同时,园区出具了同意入驻的说明。
(来源:盐亭县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