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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分行被罚117万元,一支行行长被禁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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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陕西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市分行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17万元。

同时,张晗(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蒋云龙(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客户经理)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王龙(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客户经理)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王自爱(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副行长、行长)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决定

机关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市分行

陕金罚决字〔2025〕56号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罚款117万元

陕西金融监管局

2

张晗(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总经理)

陕金罚决字〔2025〕57号

警告并罚款5万元

3

蒋云龙(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客户经理)

陕金罚决字〔2025〕58号

警告

4

王龙(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客户经理)

陕金罚决字〔2025〕59号

警告

5

王自爱(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副行长、行长)

陕金罚决字〔2025〕60号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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