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分行被罚117万元,一支行行长被禁业3年
金融一线
9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陕西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市分行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17万元。
同时,张晗(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蒋云龙(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客户经理)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王龙(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客户经理)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王自爱(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副行长、行长)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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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 内容 |
作出决定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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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市分行 |
陕金罚决字〔2025〕56号 |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
罚款117万元 |
陕西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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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晗(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总经理) |
陕金罚决字〔2025〕57号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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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蒋云龙(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客户经理) |
陕金罚决字〔2025〕58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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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龙(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客户经理) |
陕金罚决字〔2025〕59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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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自爱(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副行长、行长) |
陕金罚决字〔2025〕60号 |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