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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预付卡需谨慎!品牌餐馆失信期间仍在“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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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餐馆在被法院

列入失信名单期间

竟还发行预付卡

收取几十万元的预付款

近日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曝光2起违法案件

2家企业均被行政处罚

连锁餐厅失信期间发行100张预付卡

且未与消费者签订合同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筛查发现,某中餐连锁品牌企业,被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期间,发行100张预付卡,预收了消费者近2万元预付款,且未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

该企业因失信期间发行预付卡、价格欺诈、特许经营未年报以及发行预付卡未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

高端餐厅失信期间

收取29万元预付款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检查发现,某家获得米其林、黑珍珠等相关荣誉的高端餐饮店,存在失信发卡行为。

这家餐厅在2023年12月18日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在此期间发行预付卡,预收款高达29万元。此外,餐厅对外宣称使用的食材均来自自家农场,实际来自农贸批发市场,与其宣传的内容严重不符。

该餐厅因在失信期间发行预付卡、虚假宣传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

其实早在2022年6月1日

北京市开始实施的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就有规定↓

经营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供职单位违法行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发行预付卡或者为消费者办理续卡。

对于违反法条行为,规定了责令立即停止发卡、续卡,处以罚款直至责令停业的处罚。

今年上半年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

已通过非现场手段累计检查

经营主体10万家次

查处失信期间

违规发卡、发行预付卡不签合同等

违法案件14件

处罚金额24万余元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

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在办理预付卡前要先对企业信用状况及其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办理预付卡时要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

此外

购买预付卡

消费者一定要注意这些

↓↓↓

在办卡前应优先选择规模较大、开业时间较长、市场口碑良好的商家,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查询商家注册登记、行政处罚记录等相关信息,不要被商家的夸大宣传所迷惑。

要保持一定的消费频率,避免因长期不消费而对商家经营现状不了解。同时,对频繁更换店名、法人或存在大量纠纷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商家保持高度警惕。

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注意关于退款、转让、有效期等关键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预付式合同条款进行了规范,消费者对合同中存在的模糊不清、歧义及限制消费者权利等条款,要及时主动向商家询问并要求给予修正,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尤其要对合同落款、盖章名称与经营者营业执照名称是否一致进行仔细查验。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万晓东刘传江

责任编辑:张雁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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