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被罚90万元: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到位等
金融一线
9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 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存贷挂钩被罚款90万元。同时,潘丽伟因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存贷挂钩,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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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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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信贷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 |
对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5万元;对陈雪霞警告,对陈王平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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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存贷挂钩 |
对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对潘丽伟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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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庆元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用途不真实 |
对浙江庆元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对姚晓玲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