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修订公司章程,多项规定待股东大会审议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公司章程(修订稿)》,该章程于2025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通客车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290.3936万元,于2000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修订的章程涵盖公司的各个关键方面,包括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党建工作、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以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内容。
公司基本信息与经营情况
公司注册名称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Zhongtong Bus Holding Co., LTD,住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公司经营范围广泛,许可项目包括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等;一般项目涵盖汽车销售、电车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等多个领域。
股份相关规定
公司股份总数为59290.393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发起人包括山东省聊城客车厂、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等。在股份增减和回购方面,公司可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经股东会决议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限制,且收购方式和后续处理也有明确规定。
股东和股东会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按其所持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多项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都有详细规定。
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还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照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与董事相同的任职限制和忠实、勤勉义务规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职权。
党建工作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等事项;纪委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等。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公司制定了财务会计制度,按规定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还可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可现金或股票形式分配股利,且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条件时,应优先实施现金分红。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和解聘由股东会决定。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增加注册资本等都有相应的程序和规定。公司因多种原因解散时,需进行清算,董事为清算义务人。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章程的审议结果。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