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涉及公司治理与发展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了公司章程,该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基本情况
我爱我家前身为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昆明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昆体改[1992]33号文批准,由昆明百货大楼为独立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于1992年11月30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9000万元。1993年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并于1994年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8年公司名称变更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35,550.0851万元。
股份发行与变动历程
公司的股份发行和变动经历了多个阶段。1992年设立时,昆明百货大楼以资产净值折股投入,后经多次股份转让,控股股东历经变更,从昆明百货大楼到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再到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谢勇先生。公司还进行了多次配股、增发和转增股本等操作,如1995年配股新增1440万股,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等,最终股份总数达到235,550.0851万股。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职权。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审计监督、人员提名和薪酬考核等工作。
-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职责也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和上半年结束后分别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还可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在满足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分配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及解散清算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增减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等原因可能解散,解散时需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组成,负责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债权人等工作。
此次我爱我家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涵盖了公司组织与行为、股东权益、财务会计等多个方面,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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