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首个电子行业有害物质管控强制性国标出台,2028年8月后不符合标准产品将禁止销售|快讯

华夏时报

关注

文/刘诗萌

8月22日,《华夏时报》记者从工信部获悉,《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强制性国家标准(下称《标准》)已于近日发布。作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国RoHS管控体系,加快构建企业生产有标准、消费者购买有标识、政府监管有抓手、行业发展有保障的治理格局。

《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首先,明确限量要求。针对、汞、镉、六价铬等4种重金属元素,以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6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含量提出强制性限值要求,对相关生产企业形成有效约束,推动行业提升合规水平;其次,通过标识、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企业通过二维码或电子显示等数字化技术进行信息标识后,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能够快速、全面、精准了解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信息;最后,《标准》规定的10种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均与相应国际标准的技术要求保持一致,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为产品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国电器电子产业国际竞争力。

记者注意到,现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主要依据2011年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2011),对铅、汞、多溴联苯等6种有害物质进行管控。2024年6月,工信部对现行推荐性标准进行了修订,新增了4种有害物质。而本次出台的《标准》由推荐性国家标准升格而来,延续了管控10种有害物质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表示,实施采用“2+1”的方案,即有2年过渡期,并给予企业1年时间用于库存产品消纳。也就是说,《标准》将在发布2年以后的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8年8月1日前库存产品还可以销售,2028年8月1日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就不可以再销售了。他建议,企业在标准实施过渡期内应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要求;通过产品设计优化与替代材料研发,替换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通过自建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增强有害物质筛查检测及体系化管理能力。

编辑:徐芸茜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