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贷8万购婚介服务,口头承诺与合同条款不符未获服务退款反扣费
(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上海的阿欣(化名)与“上海恋屿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8万元服务合同,签约后发现承诺与合同条款严重不符,一次服务未享退款却遭扣费。津云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上海恋屿婚介”的前财务负责人赵某楠与北京、上海等地多起婚介合同纠纷高度关联,赵某楠频繁“换壳”任职于这些公司。到底是怎么回事?
从建档费到高价套餐
口头承诺与合同不符
今年4月,阿欣经朋友建议考虑寻求婚介服务,其间,她接到 “上海恋屿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电话。尽管阿欣明确表示暂不考虑付费,但对方以“公司优质男资源丰富、优质女资源匮乏”为由,邀请其作为优质女嘉宾录入资源库。因门店离家较近,阿欣决定前往了解。
4月19日,阿欣到店后,一名自称公司合伙人的黎姓男子接待了她,向她展示了多项咨询类证书。黎某与她沟通近三个小时,逐渐询问起隐私话题,阿欣虽感不适但并未当场发作。随后黎某劝说她付费购买服务,但她觉得黎某不够专业。最终,抱着“来都来了”的心态,阿欣支付了1000元建档费,对方承诺将阿欣的个人信息入库并向她推荐优质男嘉宾。
5月11日,阿欣与该公司一位徐姓红娘推荐的男嘉宾见面,却发现诸多问题。当天,男嘉宾迟到,徐红娘称对方临时开会,但男方直言只是出门晚了。且资料显示男方“在一家知名企业从事保险精算职业”,实际上,男方已离职一年,目前正在创业。这让阿欣对该公司信息审核专业性产生严重质疑。因沟通不畅,阿欣要求更换红娘。徐红娘随即提出为她安排一位专业情感咨询师进行“定位分析”。
红娘向阿欣提供的男嘉宾资料卡
阿欣与徐红娘的聊天记录
5月25日,阿欣再次到店,一位桑姓老师将她带至了一间狭小的沟通室。阿欣告诉记者,桑老师先是对她大加赞赏,称她应匹配条件更优越、更高收入的伴侣,后又向她展示了大量“成功案例”和“优质男嘉宾资源”,承诺一定能帮她解决单身问题,成功结婚。桑老师还说自己是多家婚介机构培训讲师,并强调在合同期内只服务阿欣一人。“她用了很多肯定的措辞,因为聊了太长时间,当时我脑子都不清醒了。”
随后,桑老师推出2万、5万和8万三种套餐。阿欣回忆,桑老师重点推荐8万元套餐,声称“保证能结婚”,且两年内成功结婚可返还80%费用,相当于实付不到2万元,并邀请阿欣成为其宣传案例。当阿欣想回家考虑时,桑老师以次日离沪为由催促她做出决定。阿欣在现场阅读合同时发现,桑老师承诺的服务期限由“两年”变成了“一年”,但桑老师解释称“合同只是走过程,以口头承诺为准”。在阿欣犹豫资金时,桑老师主动提出用花呗支付,并声称可申请免息分期,随即操作阿欣手机完成了8万元付款。
阿欣称,付款后,她曾询问若自行脱单是否返还费用,桑老师当场承诺自行脱单同样返还80%的费用。签订合同后,阿欣想要再次确认合同条款,却被意外打断。“桑老师说给我找个文件袋把合同装起来,就把合同从我手中抽走了。”
直到当晚回家核对,阿欣才发现合同条款有多处与口头承诺不符,自行脱单的返还比例从80%变成了“80%的70%”,即56%,“保证结婚”也变成了“以结婚为导向”。
阿欣的合同中“80%”变成了“80%的70%”
阿欣立即微信联系桑老师要求修改条款,并强调合同未履行前不启动服务,桑老师回复“收到啦”并表示“修改随时可以”。次日(5月26日),经向律师咨询,阿欣认为合同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且与承诺严重不符,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
签约当晚,阿欣要求桑老师修改条款
6月底,该婚介公司的徐总与阿欣商议退款,最终仅同意退还90%的费用,阿欣无法接受。“是他们的承诺与合同不符,我一次服务都没享受,凭什么扣我8000元?”更让她意外的是,7月份她收到花呗账单,发现8万元借款产生了1300元利息,并非桑老师承诺的“免息分期”。
6月份,阿欣与恋屿婚介胡主任沟通免息分期事宜
前财务负责人“换壳”疑涉多地纠纷
事后,阿欣在网络发帖求助,发现多名有相似遭遇的人,“有10多个人都与‘恋屿婚介’有纠纷,我已经在网上立案并申请了财产保全。”阿欣说。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北京的陈斌(化名)反映称,自己不到一年被婚介公司以“保证谈恋爱”“结婚返现”等话术诱骗消费近20万元。他将经历发布后,有27名情况类似者联系他,涉及金额达150万元。这些受害者分别在“北京良辰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北京伊人依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北京知禧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等6家婚介公司购买服务。陈斌调查发现,这6家公司存在人员或地址上的高度关联(如共用地址、同一财务负责人),疑似同一批人“换壳”经营。
陈斌与“北京伊人伊恋”签署的合同
记者调查发现,陈斌案例中的关键关联人员——曾担任“良辰”“伊人伊恋”“挚爱一生”“余生有约”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赵某楠,也曾在阿欣消费的“上海恋屿”担任财务负责人,并于2025年5月26日,即阿欣要求退款的当天刚刚卸任。更值得注意的是,陈斌与“北京伊人伊恋”签署的合同,与阿欣和“上海恋屿”签署的合同,在样式及核心条款上完全一致,均以“结婚返现”为噱头,当事人均称在工作人员建议下通过借贷支付了高额服务费。
赵某楠曾在北京伊人伊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
赵某楠曾在上海恋屿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
在采访中,还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此前,上海芊芊爱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因诱导消费、虚假宣传、不予退款等原因“爆雷”,在多家涉事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的赵某楠曾是“上海芊芊爱”的退款负责人。企查查显示,上海芊芊爱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共涉及124条法律诉讼,目前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
为核实相关情况,8月20日,记者致电了上海恋屿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与阿欣商议退款事宜的徐总,对方告诉记者,阿欣是成年人,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且在合同违约金条款旁有阿欣的签字和手印。若阿欣认为返还比例不合理,有权利拒绝签字或在签字前提出修改。
针对阿欣提出的,承诺与合同条款不符的情况,对方表示,他不清楚当时阿欣与桑老师的具体谈话内容,但阿欣当晚提出修改合同时,桑老师已经同意按照沟通时承诺的返还比例进行修改。“我们是按照承诺进行服务的,但她还没开始服务就要求退款了,而且上海市规定的婚介机构违约金标准为20%,我们已经给她做了减免。她就是不想承担任何违约的责任,我们是实体店,也是有房租水电成本和人力成本的。”
针对公司前财务负责人赵某楠曾在多家涉纠纷婚介机构任职一事,对方表示,“这是凑巧,只是行业的正常人员流动,不代表公司有问题。”
上海设立婚介服务冷静期
律师提醒婚恋服务合同签订需谨慎
据“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5月,上海市民政局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网信和通管等部门,联合发布了首个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合规指引。指引提出,3至7天冷静期内,实体婚介机构门店一般不开展服务,征婚者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征婚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婚介机构一般应退还除已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外的全部服务费用。针对不少机构存在的先付款后签合同等问题,明确了签订合同的四个步骤,双方签约后,征婚者再付款。
山东众成清泰(滨州)律师事务所李延松律师认为,关于首次会面,阿欣付款1000元,与恋屿婚介公司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经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恋屿婚介公司需向阿欣提供相应的婚恋介绍服务,如未达到其承诺的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恋屿婚介公司应当退还部分费用。
关于8万元服务费,阿欣与恋屿婚姻公司之间签订了《婚恋介绍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阿欣希望恋屿婚姻公司全额退款,实质为解除双方签订合同。
婚恋服务合同属于人生属性较高、当事人体验较强的合同,阿欣明确表示不同意恋屿婚介公司继续为其介绍婚恋对象,合同已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阿欣订立合同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合同应当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李律师提醒,由于婚恋介绍服务具有显著的个性化特征,消费者在签订服务合同时需保持谨慎态度。建议在签约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解除合同的条款进行特别约定,这样才能在享受服务的同时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津云新闻记者 杨琳琳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