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公布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按照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乌鲁木齐市拟表彰的8个集体、17名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8月24日前向乌鲁木齐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 话:0991-4643130
0991-4619924(值班室)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市委市政府第二联合办公大楼乌鲁木齐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二科
邮政编码:830063
乌鲁木齐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模范集体(8个)
1.沙依巴克区骑马山街道西盛社区居民委员会
2.天山区延安路街道吉顺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3.新疆新能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产党员服务队
4.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明德路支行
5.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乌鲁木齐市支队特勤大队一站
6.乌鲁木齐市第39小学
7.乌鲁木齐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三部
8.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模范个人(17人)
1.蒋爱华,女,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个体经营者
2.马岩军,男,回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炼油一部石油蒸馏操作工
3.毛晓彤,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火车西站街道车辆段路东社区党委副书记
4.高荣华,女,新疆万事慧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5.甄岐国,女,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三工社区非遗文化雕版拓印工作室负责人
6.古丽娜·麦麦提明,女,维吾尔族,新疆开放大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部部长
7.刘焕刚,男,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新疆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安全总监
8.塔斯丽玛,女,哈萨克族,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和田街派出所一级警长
9.艾力·克依木,男,维吾尔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苇湖粱街道昌盛祥社区居民
10.周军,男,回族,乌鲁木齐市青联委员、洛雪宾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11.马波,男,回族,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甘沟卫生院院长
12.崔文亮,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达坂城区分局乌拉泊派出所所长、二级高级警长(因公牺牲)
13.吐尔逊·克孜拜克,男,哈萨克族,乌鲁木齐市文物保护中心党支部书记
14.佟淑梅,女,满族,乌鲁木齐市第三十六中学德育科长、教师
15.丁国金,男,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
16.林紫荣,男,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17.虞梅,女,俄罗斯族,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自治区卫生研究所)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