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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及相关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 收到厦门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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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近日,ST易联众(证券代码:30009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张曦、吴梁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7号)》。

经查,2020年4月26日,ST易联众、吴梁斌与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及股权购买协议》及《股东协议》。根据《股东协议》,在未实现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易联众对上海云鑫取得的民生科技股权承担回购义务。然而,易联众于2020年4月29日、2022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中,均未包含前述回购条款,直至2025年8月18日才予以披露。

厦门证监局认为,易联众未及时完整披露子公司民生科技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相关协议约定的回购条款,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张曦作为易联众时任董事长,吴梁斌作为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及董事、总经理,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因此,厦门证监局决定对易联众及张曦、吴梁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

ST易联众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公司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并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广大投资者需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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