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网上质疑校服质量被拘7天,质疑校服被拘警方承担国赔3237元
中国新闻周刊
家长网上质疑校服质量被拘7天,质疑校服被拘警方承担国赔3237元
【#家长网上质疑校服质量被拘7天#,#质疑校服被拘警方承担国赔3237元#】 因在网上反映儿子学校校服存在质量问题,甘肃庆阳市宁县盘克镇36岁男子邓建国在校服厂商报案后,被宁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七天。邓建国没想到,他的生活和家庭会因为举报儿子学校校服质量问题变得支离破碎。结束拘留后,他整个人情绪处于崩溃边缘,时常在半夜起来游荡。妻子受不了他的变化,在2024年1月提出离婚。双方在2024年1月29日以感情不和为由签订《离婚协议书》,两个孩子由女方抚养。之后,邓建国被工作单位辞退,在医院诊断出“患抑郁症”。被执行拘留后,邓建国提起行政诉讼,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宁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鉴于案涉拘留决定已经执行完毕,无撤销的必要。但警方要承担7天拘留的国家赔偿3237.08元。邓建国以兆春服装厂捏造事实、恶意陷害,致其遭受不公正行政拘留,导致其离婚、失去工作为由,向宁县公安局报案追究兆春服装厂法定代表人的诬告陷害刑事责任。邓建国8月10日告诉记者,他报案后,宁县公安局出具书面材料称,经该局核查和法制审核,兆春服装厂法定代表人的报案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等犯罪行为,但警方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律师侯亮表示,邓建国可以根据警方信访答复的材料和报案材料,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