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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育儿补贴争议焦点:合法生育边界待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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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育儿补贴争议焦点:合法生育边界待厘清

【#非婚生子女育儿补贴争议焦点#:#合法生育边界待厘清#】近日,有网友发文反映称,自己收到深圳卫生健康委短信告知,因其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不属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无法领取相关育儿补贴,相关帖文立即引起网友热议。对此,深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表示,当前政策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界定确实以夫妻关系为前提,但工作人员同时强调,具体实施细则需等待广东省统一部署。其实不难想见,育儿补贴的发放,必然是以“合法生育”为前提的。对于“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准确理解,其实适用于排除法,排除掉“未达法定婚恋的生育”“非自愿的、胁迫式生育”等极少数情形,其他情形理应都视作合法生育。这里面其实存在一个很大的规则模糊点,那就是现有法律体系,只有法定结婚年龄,而没有单独设立最小生育年龄,这就导致了“结婚后即可生育”到“结婚后才可生育”的惯性认知演变。而在最近这起事件中,这一“模糊点”被放大,并横生枝节。从近年在户口登记、生育津贴发放等方面的情况看,非婚生育婴幼儿是得到了一视同仁的权利保障的。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王海东也曾明确表示,育儿补贴申领只需提交证明婴幼儿身份和抚养关系的必要材料。就此来说,生育补贴的发放,也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变数。只不过,由最近这起事件所牵出的,关于“合法生育”概念的某些模糊性细节,的确有进一步予以规则厘清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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